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媒体视点
南方+:广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紫骊:高质量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在广东落地
发布时间:2021-08-24 15:38:22来源:南方+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擘画了“十四五”税收现代化建设的新图景。省委、省政府迅即部署系列举措,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广东落地生效提供了行动指南。广东税务决心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风雨无阻的精神状态,努力在这场以“合成”为特征的第三次税收征管大变革中走在全国前列。

在深刻领悟重大意义中强化改革担当

《意见》内涵丰富、目标明确、措施具体,是具有重要意义的重大改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时期税收改革发展的重要制度安排,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关怀、顺应纳税人缴费人期盼的重大民心工程,必将指导税务部门在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体验中不断提高社会满意度,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这是指导税务部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带好队伍、干好税务”、更好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纲领性文件,必将有力促进构建税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引领保障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不断取得新成绩、开创新局面。广东被税务总局确定为全国四个综合试点省份之一,这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更是一份光荣的使命。

在高质量谋划推进改革中展现广东作为

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在这场税收征管大变革中,广东走在前列,责无旁贷。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聚焦我省部署的七方面,29项改革任务,勇于探索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举措,打造更多“广东经验”。

深化数据赋能,发挥广东科技和业务人才优势,深度融入“数字政府”改革,整体推进“电子化办税、全过程服务、大数据管控、智能化提升”的一流智慧税务建设,打造数据共享广东样本,先行先试发票电子化改革,加快向“以数治税”转变。强化精确执法,推进税费业务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制定全省统一的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推行“首违不罚”清单,开展“说理式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行精细服务,在破解办税缴费痛点堵点上下功夫求实效,不断拓展“非接触式”服务,推出“提速出口退税”“交房即发证”“V-TAX远程办税互联”“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跨境办税等系列创新服务举措,实现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全国最优、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实施精准监管,健全“信用+风险”监管机制,定期发布纳税遵从度报告,对逃税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加强监管,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推进精诚共治,强化税务与公安、海关、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审计等部门的协作,更好发挥涉税中介作用,不断增强部门联动力、司法保障力、社会协同力,不断扩大税收治理“朋友圈”。

在倾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贡献税务力量

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税务部门要自觉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想问题、做工作,更好发挥税收的基础性、支柱性和保障性作用。为促发展保民生提供坚强财力保障,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健全完善税源培植机制,加强税费收入质量监控,实现税收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赋能加力,推动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分行业、分专题出台税收政策指引,对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予以积极支持,努力构建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为重大战略实施强化税务支持,对接“双区”建设、“双合作区”建设,进一步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做优做好服务文章,在税权范围内依法担当作为,推动更多税费创新措施在我省先行先试,助力建设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文:吴紫骊)

媒体链接:广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吴紫骊:高质量推动税收征管改革在广东落地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