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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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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江武峰
发布时间:2024-12-24 15:18:00来源:《瞭望》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坚持把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作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出发点、发力点和落脚点,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税收支持,助力澳门聚焦优势领域发展新兴产业、优化经济结构

◇截至2024年前三季度,横琴“四新”企业数超1.7万户,较2021年合作区成立当年增长20.1%,横琴澳资企业实现税收保持同步较快增长

◇与深、港、澳签署《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方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奠定粤港澳大湾区税务领域服务规则衔接、协作机制对接框架基础

◇继续强化试验田作用,书写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在广东落地的生动实践,在推动粤港澳税收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中创造更多创新经验,在改革开放最前沿充分彰显“一国两制”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文 | 江武峰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健全香港、澳门在国家对外开放中更好发挥作用机制”。建设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重要举措,是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重大部署。广东税务部门深刻领会新时代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精髓要义,紧紧围绕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和重大合作平台建设等重大战略落地,落实落细税收政策,做优做好服务文章,为深化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贡献税务力量。

提升政治站位 扛牢使命担当

在准确把握战略意图中强化担当。建设横琴新区是为澳门产业多元发展创造条件,为澳门长远发展开辟广阔空间、注入新动力。税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税务部门是实施宏观经济政策和服务微观经济运行的重要结合点,我们要用心体悟党中央开发建设横琴的战略意图,坚持把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作为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的出发点、发力点和落脚点,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税收支持,助力澳门聚焦优势领域发展新兴产业、优化经济结构;要充分利用横琴的区位优势,用好澳门这一中国经济“内循环”与“外循环”的结合点和对接区,积极推进国际税收实践范例建设,拓展“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为跨国投资贸易营造优质税收营商环境。

在准确把握目标任务中强化担当。《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横琴方案》)为横琴开发建设勾勒蓝图,提出“四新”战略定位、三个阶段性目标和“四新”重点任务,推出一系列力度大、分量重的创新举措,特别是在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促进境内外人才集聚、吸引澳门居民就业创业、“分线管理”、人员进出高度便利等7个方面对税收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税收工作服务合作区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要求。我们要坚决担起责任,全面对照各项目标任务,一项一项细分解、一件一件强推进,增强抓落实的精准性、科学性、创造性,着力在完善政策配套、便利政策执行、畅通服务渠道等方面下功夫求实效,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在准确把握实践要求中强化担当。《横琴方案》提出,把合作区作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试验田和先行区。中央要求,用好横琴合作区这个不同规则和机制交错共存的区域,积极探索两地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为粤港澳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探索经验。横琴与澳门拥有“两种社会制度、两个关税区、两种税制体系”的特殊差异,这不仅考验改革决心,更考验改革智慧。我们要永葆“闯”的精神、“创”的劲头、“干”的作风,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全面深化改革方法论,用好中央赋予的重大改革创新政策优势和条件,用活“两制”之利,积极探索创新,在推动粤港澳税收工作互融互促、税收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深化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协同等方面多想办法、出实招,更好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为全国税收改革发展闯关探路。

发挥职能作用 展现税务作为

找准战略定位,倾力支持澳门经济多元发展。落稳落好国家赋予的区域性税惠政策。扎实推进横琴“双15%”所得税、“澳人澳税”等区域性税收支持政策全面落地,企业享惠户数人数和金额双增长;搭建港澳居民税收优惠直达快享“规则转换桥”,有力推动两地税负趋同,政策效应不断释放。2020~2023年,合作区GDP年均增长5.1%,目前合作区经营主体超5.8万户,其中澳资企业超6500户,较《横琴方案》发布以前增长超4成。助力澳门产业拓展发展势能。牵头出台实质性运营标准引导澳门元素注入横琴,助推横琴“四新”产业更好对接澳门“1+4”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策略。截至2024年第三季度,横琴“四新”企业数超1.7万户,较2021年合作区成立当年增长20.1%,横琴澳资企业实现税收保持同步较快增长。推动各类要素跨境便捷流动。高效落实横琴分线管理涉税政策,完善征管信息化系统调整及智能化监管等配套,促进粤澳间乃至国际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等关键生产要素的流动更加高效便捷,政策效应稳步释放。

依托“两制”之利,有序推进税收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税收规则机制“软”联通。与深、港、澳签署《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四方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奠定粤港澳大湾区税务领域服务规则衔接、协作机制对接框架基础。主动对接港澳规则,试点推行涵盖11大类28个事项的纳税服务承诺制。涉税人士跨境便利执业“零”障碍。全面放宽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横琴、南沙执业限制,通过简化办事流程、强化诉求响应,帮助港澳涉税人士“引进来、留得住、发展好”。税务执法标准“尺”统一。建立全国首个税收协定待遇管理跨省级协作机制,立足横琴、前海及南沙重大合作平台推出国际税收事项联合事先裁定举措,实现大湾区内非居民企业享受协定待遇资料一次报送、信息高效共享、执法标准统一。

擦亮“窗口”品牌,积极服务一体化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财政局签署合作备忘录,成立“一带一路”税务学院·澳门(横琴校区),为来自9个葡语国家的60名财税官员开展跨境培训,增进税收交流合作,对外讲好中国税务故事。丰富国别税制服务产品。成立全国首个葡语国家及地区税收合作办公室,编撰全部10个葡语国家及地区投资税收锦囊,制定《境外产业园区税收服务手册》《“走出去”国际运输企业税收服务指南》一系列指引“蓝皮书”,为企业“安全出海”提供跨境税收风险防范与应对具体指引。强化跨境跨域服务保障。建设“走出去引进来税收服务智慧平台”,在全国率先推行《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云端自动审核一键办”,10年来共向62个国家开具超过2000份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为“走出去”企业享受境外税收优惠提供便利。建立对“走出去”企业“一户式”管理清册,提供“云端”无阻式救济通道,为企业“走出去”添底气。

勇于先行示范,当好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试验田。跨境税费服务创造全国经验。推出粤澳间智能终端跨境互设、涉税服务跨境互融、涉税征信跨境互认,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跨境人民币全程电子缴税(费)等创新举措,在全国复制推广;推行“粤澳社保跨境一网通”、港澳人士一手房缴税过户“指尖办”等硬招实招,打通港澳居民在内地生活就业的痛点堵点。效能税务建设凸显广东特色。推行以数治税,建立税费服务“一口进出”机制,健全“线上为主、线下为辅”服务体系,推动税费服务全面融入地方政务服务体系,依托“有问题请找我”机制高效响应处理需求,实现“有事找得到、无事不打扰”。创新探索AI等新技术在税务领域的应用,全面提升税收服务管理质效。构建税务监管体系守牢底线。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建立健全“信用+风险”新型监管机制,发挥全链条智慧防控系统效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税费风险。

深化改革创新 奋力再谱新篇

进一步助力彰显制度优越性。我们将坚持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发挥广东区位优势,推动形成与港澳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良好局面。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和整体性推进,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转化为税收服务粤澳深度合作的具体举措和实际成效。继续强化试验田作用,书写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在广东落地的生动实践,在推动粤港澳税收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中创造更多创新经验,在改革开放最前沿充分彰显“一国两制”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进一步构筑营商环境新高地。我们将坚持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战略定位,以落实《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主线,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不断提升税费服务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构建税费征管新体系。借鉴港澳及国际先进经验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增强税费政策适用确定性和跨区域执行一致性。对标国际规则推动跨境涉税事项改革,加强大湾区税收协调合作,拓展税费业务跨境通办,形成跨境税费服务协同共治工作格局,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进一步打造平台发展新示范。我们将坚持加力释放国家赋予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效应,推动更多重大的税收制度改革、重要的税务举措创新在重大合作平台上率先实施,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加快打造引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各类要素加快流动,更好融通粤港澳资源禀赋优势,持续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和提升产业发展能级,打造国际人才新高地,进而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助力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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