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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 春风行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17:49:1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蕉华工业园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发〔2021〕3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税务局研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见附件),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党建引领,切实为群众解难题

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税务机关,按照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和上级局的统一部署,以“优化执法服务 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创新推出便民办税缴费举措,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强化责任,确保工作落实

市局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相关单位,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节点任务,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及时收集掌握基层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税务局要根据上级局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工作任务细化表,明确具体要求和实施方案,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挖掘具有特色的活动举措,确保“春风行动”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加强宣传报道

全市税务系统要注重宣传发声,紧紧围绕“优化执法服务 办好惠民实事”的主题,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充分依托各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紧扣宣传时间节点,加强便民服务工作亮点和经验的宣传报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同时要注重上下、内外联动配合,同频共振,联动发声,营造声势,积极取得地方党政部门和纳税人缴费人的认可和支持。

四、跟踪督查,做好总结反馈

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市局要求,加强对各项举措制定、清单化推进的跟踪督查,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以“春风行动”实际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各县(市、区)税务局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如有堵点难点,请及时向市税务局反馈统筹解决。要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收集实效性强的意见建议,按季度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报送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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