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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费政策 扎实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15:31: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蕉华工业园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税费政策 扎实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粤税发〔2021〕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分工协作,对支持乡村振兴重点政策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跟进掌握各项政策落实情况,做好不同维度支持乡村振兴税费优惠统计核算,全面细致反映税务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效果。同时,要主动收集各涉农市场主体涉税费政策诉求并及时有效回应。政策执行过程中如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推行情况、经验做法或遇到的问题难点,请及时向市税务局(法制科)反馈。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4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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