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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29 11:10:51来源: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广东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税〔2021〕39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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