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梅州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机构设置
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1-08-04 17:40: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工作;承担“千户集团”等重点税源企业名册管理、数据采集、风险分析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70号,邮政编码:514021。

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对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承担出口退税工作。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70号,邮政编码:514021。

第三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

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分析应用与共享交换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税收风险管理模型构建、分析识别、任务推送、监控评价结果反馈等工作。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70号,邮政编码:514021。

稽查局

主要职责: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统筹全市稽查案源管理,协调、指导、考核本系统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70号,邮政编码:514021。

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市税务局列名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梅江区、梅县区、广东梅州蕉华工业园区、大埔县、丰顺县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70号,邮政编码:514021。

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责:承担市税务局列名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兴宁市(县级市)、平远县、蕉岭县、五华县、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70号,邮政编码:514021。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