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梅州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18 17:37:1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及梅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深入理解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推进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工作思路,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法治税务建设为“生命线”,在法治税务的道路上行稳致远。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创新推行党委委员领学发言等机制,全面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大力推行班子成员个人自学、参加专家学者专题辅导讲座等方式,充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与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力打造德才兼备、高素质的梅州税务法治队伍,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提供法治人才保障,增强税务法治道路的自信和决心。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2021年,我局紧扣组织收入,做实税源摸底调查,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控,仔细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制定多项堵漏措施,确保税款应收尽收。2021年,全市累计组织税费收入343.49亿元。其中:全市税务系统组织国内税收收入209.15亿元,税务部门组织社会保险费112.16亿元,其它费金20.29亿元,海关代征进口税收1.89亿元,为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等提供了强有力的财政保障。 

(二)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我局不折不扣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突出抓好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减税降费、依法治税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减税政策及疫情期间的社保优惠政策,全面开展政策的宣传辅导,做好“减、免、缓、抵、退、延”各项减税降费日常工作,助力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重点加强合法性审核、WTO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报送省税务局备案工作,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随来随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制度,防范制度性风险。2021年,市税务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3份。

(二)深入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总原则,持续对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省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2021年度先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外商投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文件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8项清理工作,并按时报送清理结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巡视巡察工作规范、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严格贯彻中央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三)严格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执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充分发挥通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税收执法权及防范执法风险的作用,2021年办理重大税务案件23宗。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增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法制审核力量。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规范税收行政裁量权的运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 ,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统一执法尺度,确保行政处罚裁量权运用的准确合理。全面落实税务总局“首违不罚”清单,对583条适用“首违不罚”的税收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合计减免129600元税务行政罚款,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非主观故意”轻微涉税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落实项目工作组和联络员工作机制。落实执法公示平台基础信息、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服务、其他事项等7大项执法公示项目的依法、依规、依时公开。以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为抓手,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我局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与“放管服”大政策相结合,积极转变税收管理方式,着力构建和完善基于诚信推定的新征纳关系,让信用监管、风险管理和大数据分析发挥更大作用,从源头上减少事前材料报送,大大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办理承诺告知业务2215件。

六、强化税收执法权的制约

(一)加强内控管理,主动防控风险。组织开展多轮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对税务总局、省税务局下发的42个指标5605条疑点数据和市税务局后台抽取的2016年到2020年共十多万条作废数据开展全覆盖式排查,同步抓好问题整改销号、建章立制和责任追究工作。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台规范制度18项,执法责任追究53人次。结合2021年全市税收工作重点,围绕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风险研判分析,充分运用RED系统和内控监督平台,健全事前预警、事中拦截和事后筛查的全链条闭环智慧防控体系。共筛选出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执法过错行为51条,全部得到整改处理或申辩调整,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控作用。充分运用内部快反机制,快速发现和查处税务人员在发票管理中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违纪违法行为。今年牵头完成36批次内部快反疑点数据核查工作,涉及47条疑点数据,通过核查发现21条疑点存在问题,对11人次开展批评教育形式的执法责任追究。

(二)做强督察审计,助推两翼齐飞。聚焦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充分发挥督察审计职能作用,实行执法督察与审计统筹开展。2021年共开展专项和层级税收执法督察项目2个,专项审计、层级审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共9个审计项目,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促进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规范化发展。加强对配合审计工作的统筹指引,提升外部审计协调配合能力。今年主要做好省审计厅社保基金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此次审计涉及我市税务部门的问题共6个,均已整改完成。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舆情处理机制。健全税务系统应急预案体系,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前均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统筹抓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和舆情管控工作,实现归口管理,确保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稳妥处置。

(二)落实纳税人诉求处理机制。及时响应和处理纳税服务投诉,重视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压缩纳税人咨询等待时间;定期梳理纳税人经常询问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对坐席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和学习,确保一线坐席准确掌握政策执行口径和业务办理流程,为纳税人提供专业、规范、准确的解答和及时有效的沟通。快速响应纳税人诉求,确保纳税人“有途可诉、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提高投诉处理质效。

(三)畅通法律救济渠道。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按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复议案件。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善于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做好案件分析反馈,努力争取社会效果、经济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用权公开,全过程监管权力运行。围绕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及时公开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任务推进落实情况等信息。依托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工作。2021年,随机抽查名单目录的23户企业开展重点稽查,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完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全年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30宗,推送给34个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二)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重要税费政策发布解读,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依托12366纳税服务平台、办税服务场所和税务网站,积极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税费咨询问题。明确公开申请需求,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1年,如期答复公开申请1份,协助申请人主动撤销重复申请1份、咨询类申请1份;局长信箱收到8件均纳入规范程序办理。

(三)加大平台建设,全程优化税费服务。进一步狠抓网站规范化管理,逐步完善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与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各地政府网站、主流媒体的链接,提升政策发布宣传覆盖面。围绕重点工作,开展门户网站减税降费在行动、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自查及检查,确保栏目内容准确、更新及时。坚持线上线下联动,融合运用新媒体、办税服务厅等各类公开平台,打造多元化全方位公开矩阵,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九、智慧税务创新深入推进

我局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着力构建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智慧税务,做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转变。

(一)便捷服务有提升。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以“网络办税全方位服务+服务大厅全放心办税”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启用电子税务局发票“自主领票”功能,优化发票申领流程;实现存量房交易登记和契税征缴“一窗受理”,推动“一网通办”改革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开展;强化与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的联动,持续完善不动产登记运行模式,进一步缩减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限,圆满完成全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业务;大力推动新办企业办理“套餐式”服务;优化业务办理流程,联合相关部门在全市行政服务中心推广开办企业“一窗受理、一窗通取”新模式;实现省内迁移企业数据和电子档案互联共享,迁移登记各环节办理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和电子平台退税,出口企业退税平均办理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内。

(二)精准服务有突破。通过金三系统等大数据分析,主动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为企业量体裁衣“一户一档、一策一谈”,精准推送最新税费政策、涉税数据等信息。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精准识别和系统分析所辖企业录用重点群体人员以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情况,助力退役军人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引导企业稳岗拓岗,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添力量、强保障。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体制

严格按照制度进行审查上会议题,对于“存在争议”、“有小毛病”的事项坚决不“带病上会”、“带病决策”;必要的时候,按程序向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征求专业的法律意见。全市税务系统各单位和各部门认真执行党委、局领导班子的集体决定,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切实履行职责。除敏感事项外,对议定事项进行挂网公示,并由分管或挂片领导督促责任部门、协办部门对市税务局的决策进行落实;对于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商议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形成科学决策的闭环管理、动态管理。

2021年,我局法治税务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譬如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县区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个别税收执法领域还存在执法不够规范等问题。

2022年,我局将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加强全市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适时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创建,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为高质量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体系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