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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15:45: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及梅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日常税收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梅州,服务梅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梅州市税务系统各级党委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重要内容,持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辅导活动,做到常学常新、温故知新。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全过程。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与能力,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我局紧扣组织收入,做实税源摸底调查,加强对重点税种、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监控,仔细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制定多项堵漏措施,确保税款应收尽收。2022年,全市组织税费收入完成329.11亿元,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还原后可比增长6.29%,为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等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二)积极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全市税务系统严格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要求,坚持“快退税款、狠打骗退、严查内错、欢迎外督、持续宣传”五措并举,确保退税款高效精准退付到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账户,有效发挥助企纾困解难、稳住经济运行的作用。2022年,全市税务系统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金额超59.19亿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重点加强权益性审核、合法性审核、WTO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报送省税务局备案工作,坚持税收规范性文件“随来随审”制度,从源头上规范制度,防范制度性风险。2022年,市税务局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1份。

(二)深入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总原则,持续对涉税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检查。按照省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部署和工作要求,2022年,市税务局先后开展4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清理,报市政府拟废止文件3份,对上级拟清理的文件提出2条清理意见。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巡视巡察工作规范、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严格履行依法决策程序。市税务局党委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招投标、涉及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政策等重点问题上,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把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严格贯彻中央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并对相关纳税人开展税法宣传和辅导。

(二)协同办理大案要案。市税务局稽查部门积极探索实施“项目+团队”的管理模式,密切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合作,充分发挥警税“点对点联络员”协作机制作用,通过“一个项目、一个团队、一抓到底”的方式有效破解大案要案查办难题。

六、强化税收执法权的制约

(一)突出重点,切实履行督察内审监督职责。一是开展督审“回头看”。市税务局整理下发问题清单,采取各县级局自查整改和市税务局督导检查全覆盖的方式开展督察发现问题“回头看”。二是开展专案督察。对“一案双查”案件开展合规性检查,暂未发现税务机关及税务人员主观故意的情况。

(二)强化职责,不断完善内控机制建设。一是开展全面风险评估。组织全市各县级局和市税务局局内各主责部门全面梳理总结2021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成效与问题,并结合工作实际拟定2022年度重点内部风险防控计划。二是强化风险排查。对照前期督审发现问题清单以及典型案例开展自查自纠,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及时跟进,抓好落实。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严格按照上级突发事件处置相关制度和规定,对突发事件依法分级施策,同时定期开展涉税负面舆情应急等实战演练,提升本单位应急处置和反应能力。2022年,市税务局走访了市委宣传部、网信办等部门以及中国新闻社、梅州日报社、梅州市电视台、南方日报梅州记者站等各级媒体,争取理解支持,共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不断提升化解税费争议水平。一是依法办理复议、诉讼案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开启多元化税费争议调解新模式。在兴宁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试点设立税费争议调解中心,配套“1+3+1”调解机制,搭建起市、县、分局三级税务公职律师沟通协作桥梁,推动税费矛盾化解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复议诉讼之前,切实提升税收执法的法律效应。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推进用权公开,全过程监管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立足部门职能,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步地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采用多种形式,大力拓展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

(二)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配合省局优化全省智能咨询知识库维护机制,持续提升12366智能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与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如期答复申请人公开申请1件,有效提升申请人的满意度。

九、智慧税务创新深入推进

(一)创新打造“网格+税治”协同共治新模式。为进一步深化政务服务合作,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和“办事不求人”政务服务模式。目前,梅州市税务局联合梅州市政数局在全市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部署了2385台“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全面上线34项自助办税缴费业务功能,实现政务与税务自助服务高度融合,进一步方便全市村民在家门口办理相关税费业务,打通村民(居民)办税缴费服务“最后一公里”。据统计,自2022年“粤智助”上线以来,全市共有32053人通过“粤智助”办理税费业务45973笔。

(二)积极倡导并推动市政府发文建立全市税收共治协调联动机制。主要围绕涉财税源数据共享、各税种管理、重点税源管理、税收风险管理等涉税工作,明确了市级34家参与单位50项工作职责,为协同抓好税收治理、提高财税收入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实现市政府各部门间从以往单纯的涉税数据共享向税收共同治理转变,进一步构建全市“统筹细化、常态联动、齐抓共管”的税收共治新格局。同时,指导各县级局立足本地实际,同步建立了县级税收共治协调联动机制。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体制

(一)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法治建设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学习宪法法律,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22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譬如普法的形式和手段上仍需进一步注重实效、加大创新;法治宣传的深度不够到位;个别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水平有待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有所欠缺。

2023年,全市税务系统将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导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度推进新时期党业融合,提升党领导下的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加快推进税收征管改革,按时按质完成改革任务。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四是提高税收法治意识水平,加强专业法治队伍建设。五是强化健全税收执法机制,依法依规化解税费征纳矛盾。六是持续发挥税务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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