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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2024年度全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梅市医保〔2023〕10号)
发布时间:2023-12-13 14:52:40来源: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关于明确2024年度全市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梅市医保〔2023〕10号),详见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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