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梅州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专题专栏 > 历史专题 > 扫黑除恶
宣传扫黑除恶 传递正义之声——兴宁市税务局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8-12-19 16:52:2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兴宁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宣传,积极营造浓厚的全民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氛围,实现“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知晓率达到50%”的工作目标,兴宁市税务局深入多个基层税务分局, 通过以基层分局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坚持从“税务蓝”出发,积极传递正义之声。

活动中,兴宁局采取传统方式和新媒体全方位、城区与乡镇全覆盖的宣传策略,一是组织青年税务干部成立扫黑除恶宣传志愿者队伍,在人群密集的各大办税服务厅面对面向办事群众讲解扫黑除恶重点知识、扫黑除恶举报奖励办法和举报保护机制,同时现场发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点”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范围等相关宣传资料,进一步加强人民群众对于黑恶势力的辨别区分与主动举报的积极性;二是在全市各税务办公地点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横幅,在各办税服务厅内摆放宣传海报展架,在各办税服务厅醒目位置设置举报信箱;三是通过网站公告、微信公众号、办税厅电子滚动屏等新兴宣传形式通过多层次全方位扎牢宣传基础,进一步提高我市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为共建美好城市筑牢精神根基。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