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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梅州税务普法宣传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4-12-05 10:36: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第七个“宪法宣传周”,梅州市税务部门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主题,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将宪法宣传与税法宣传深度融合,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活动现场

“我儿子在大学期间参军,学校保留了学籍,这种情况我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的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请问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吗?需要如何操作呢?”……12月4日上午,梅州市“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暨法治文化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梅城剑英公园举行。梅州市税务局在现场设置了宪法宣传、税收法律法规及税费优惠政策展台,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个人所得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等涉税费问题进行解答,并派发税收普法宣传资料。

“宪法中涉及税收内容的是哪一条?”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句话是否正确?”……活动期间,税务人员还设置了“学宪法 懂税法”有奖答题环节,现场群众参与热情高涨,积极翻看普法宣传资料寻找答案,并踊跃答题。据统计,当天共派发税收法律法规、税费优惠政策等宣传资料236份,为群众解答涉税(费)问题17项。

据悉,今年以来,梅州市税务部门积极推动区域间、部门间联动普法,在年初联合广东省直组团纵向帮扶五华县工作队,以及汕头、汕尾、潮州、揭阳等粤东地区税务部门,举办“税惠赋能 助企向新”为主题的税收普法联合宣讲活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企业用好用活政策;与河源市税务部门联动,聚焦梅州大埔、河源龙川当地特色产业,通过网络普法课堂、“云端”联动宣讲等方式开展“客家屋下话税收 ‘粤︐你一起学税法”税收普法活动,形成区域宣传合力,为纳税人缴费人送上暖心服务。

下一步,梅州市税务部门将持续丰富普法宣传内容、拓宽普法宣传载体,增进普法宣传合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更多更富有成效的普法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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