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在办理减员业务时,对照以下指引告知离职人员申请失业保险相关待遇:
1.失业保险金: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保险金。
2.失业补助金: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通知规定,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请失业补助金。
失业人员可以通过《梅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渠道一览表》中提供的任一方式线上申领失业保险待遇。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经办机构或当地12333。
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梅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线上申领渠道一览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