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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3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3-01-19 15:22:1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我市至2022年12月31日止,欠缴税收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和欠缴税收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个体户(个人)至本次公告前1日仍未清缴的欠税情况,以及欠税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非正常户企业和欠税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非正常户个体户(个人)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3年1月19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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