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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31 17:46: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进一步规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征收管理,提高纳税服务水平,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缴纳期限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3年1月31日-2023年3月2日(共计30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邮件渠道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 

电子邮箱:mzswcxk@meizhou.gov.cn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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