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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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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6:53: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深入推进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进一步规范公开管理,扩大公众参与,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一是加强执法公开。落实执法公示平台7大项执法公示项目的依法、依规、依时公开。全面落实“首违不罚”,对583条适用“首违不罚”的税收违法信息不予处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数59条。实施行政强制决定数量1条。

二是加强服务公开。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00项便民办税系列服务措施;人工接听12366纳税服务热线6711次;受理工单并如期处理215件;积极开展提醒服务,为1.38万多户纳税人推送60000多条提醒短信。

三是加强监管公开。持续深“双随、机一公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工作。 2021年,通过随机方式抽取21户企业,及时公开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完善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全年公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30宗,推送30宗案件信息给34个相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二)如期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

一是进一步抓实办理流程。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效。

二是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沟通。明确公开申请需求,满足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个性化合理需求。2021年,如期答复公开申请1份,协助申请人主动撤销重复申请1份、咨询类申请1份;局长信箱收到8件均纳入规范程序办理。 

(三)多措并举强化公开管理

   一是开展培训提素质。组织市县两级政务公开专兼职联络员参加税务总局视频业务培训173人次,有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二是建立台账强推进。印发《2021年梅州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工作台账》,积极跟进推动,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能够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落实小微企业诉求响应机制,收集16条诉求和意见,均得到有效处理。定期在专栏公开税费收入数据4期。   

(四)持续优化拓展公开平台

一是重点打造新媒体。全年发布微信推文376篇、微博信息648篇、更新网站信息1083篇,微信公众号和微博粉丝数合计近18万,网站平均日访问量近400余人次,粉丝数及访问量逐日攀升。全年主动刊发税收新闻537篇,其中省以上媒体刊发202篇,持续扩大媒体宣传影响力。

二是抓好网站重点栏目。积极打造阳光政务,聚焦社会热点,推出减税降费在行动、个人所得税专栏等9个重点领域信息专题,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面。

三是努力提升办税便利度。推广银税互联自助办税服务,292个银行网点、460台银行智慧柜员机实现28项税费事项办理;推行税村共建共治共享;推广“广东网上办税模拟学堂”,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五)强化监督保障公开深入

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全年共开展8项专项文件清理工作,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3份,宣告废止失效文件4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18份,均同步发布政策解读。落实税费政策文件公开责任,及时标识文件有效性,及时在网站集中公开。 

二是纳入绩效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标准,明确责任部门,将结果纳入责任部门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4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9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一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仍需进一步优化。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梅州市委市政府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公开平台建设,提升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时效性、针对性,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深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梅州市税务局及梅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梅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梅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梅州市梅新路17号,邮编:514024,电话:0753-2196202,传真:0753-2196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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