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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税务:全力以“复”!税惠政策助力企业灾后复产
发布时间:2024-06-28 17:03:2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平远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近日,平远县遭受时间长、范围广的“6·16”特大暴雨灾害,水位暴涨、山体滑坡、房屋倒塌、农田被淹、道路摧毁,多地断路断水断电断网,成为一座座“孤岛”,一场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的硬仗正紧锣密鼓地展开。

灾情肆虐,企业的灾后复工复产行动时刻牵动着税务部门的心。平远县税务局自灾情发生以来,迅速开展辖区内受灾企业情况排查,全流程跟进企业在防汛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阶段的需求,分类整理自然灾害过后纳税人可享受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征管支持政策,第一时间通过税企联络群推送灾后优惠减免提醒1500余户次,帮助企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洪水来势汹汹,农田里待收成的作物全部被浸泡淹没,处在成熟旺盛灌浆期的优质水稻220亩部分减产部分绝收,即将成熟的37亩花生死苗、腐烂,才安装不久的水肥一体化喷灌设施也全部瘫痪了。”梅州市金宝树农业有限公司(下称“金宝树”)负责人刘琼女士看着半年来倾注的所有心血,无可奈何地说道。据估计,该企业的稻花乡产业共建示范基地直接损失超85万元。

为帮助受灾严重的企业渡过难关,平远县税务局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派出“嘉应税骑”服务队,上门就企业所得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增值税损失进项税额抵扣等开展纳税辅导。平远县税务局纳税服务股股长周小红表示:“企业在遭受洪水等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后,在税收政策方面,除了适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关规定外,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等方面也有相应的政策可享受;在税收征管方面,企业发生较大损失,不能正常经营的,符合具体政策规定也可申请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在得知灾后可以按有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后,金宝树负责人刘琼女士倍感振奋:“税务部门实实在在的政策支持,让我们在重建的过程中能更加安心,也更有信心!”

下一步,平远县税务局将持续关注辖区内企业损失情况,以更实举措、更优服务为受灾企业提供税务援助,全力以赴帮助企业尽早复产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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