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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1 16:59:14来源: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通知(梅市社保〔2021〕23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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