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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梅市医保〔2023〕12号)
发布时间:2024-10-18 09:40:37来源:梅州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梅州市税务局梅州市财政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关于实施阶段性降低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梅市医保〔2023〕12号),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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