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在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省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委、省政府和税务总局领导对我省税收工作做出表扬批示30多次;在广东省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考评中,我局再次获得优秀等次。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顺利挂牌,统一对外开展税收执法和管理服务。坚持“机构改革、服务先行”,始终把服务纳税人、便利缴费人作为重中之重,推进征管力量深度整合、征管流程全面梳理,税务稽查力量系统对接和涉税费数据全面融合,使纳税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积极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落实依法征收,把确保税收安全作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效的最直接指标,税费收入实现平稳增长。2018年,广东省税务局圆满实现收入目标,税费收入完成19926亿元,同比增长11.3%。广东地区税收收入总额15618亿元,同比增长8.7%。不折不扣落实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降负。2018年1-11月,广东地区税务部门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方面减免税共计1234亿元。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积极融入“数字广东”建设。在编制权责清单基础上,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梳理84项权责事项、31项公共服务事项,合计115项政务服务事项。顺利完成阶段任务,确保我省税务部门在省政府迎接国务院相关政务服务评估工作中不落后、走在前。进一步落实简政降负工作,调整优化141项征管类业务事项,推出555项“最多跑一次”清单,是机构改革前的2.12倍,477项涉税事项可“全程网上办”;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全省656个综合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厅通办”,纳税人满意率提升至99.9%;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累计发放信用贷款1514亿元,惠及企业7.5万户。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积极推动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我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涉及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税务机关职责调整的通知》(粤府函〔2018〕202号),争取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复函明确改革涉及地方性法规规定的税务机关职责调整意见。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顺利实现省、市、县三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当天公布文件清理结果。截至目前,全省税务系统对现行有效的3553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新制发文件249份。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阶段性成果显著,较好实现了改革前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的无缝对接和平稳过渡。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落实决策制度,丰富决策辅助举措。出台了党委工作规则、行政工作规则、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确保重大决策均按照调查研究、拟定方案、听取意见、论证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结果公示等程序,经过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予以研究确定。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采取领导挂钩基层、基层党建共建等举措,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强化调查研究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作为全国税务系统两个全省范围试点单位之一,在2017年省政府专题会议介绍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工作。一是先行先试,夯实制度基础。修订公告三项制度办法,以公开的有约束力的正式制度安排为试点工作提供基本遵循。二是突出重点,打造公示平台。在省、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同步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设置八大栏目、33项公示项目,解决了以往公示规定“散”、公示要求“粗”、公示操作“繁”等问题。三是系统集成,加强信息化建设。建设“税收执法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三项制度试点实施工作全流程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2018年5月,法制日报、广州日报、新华网、金羊网等媒体对我省税务系统推行三项制度进行专题报道,产生了较大影响。
规范执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修订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推动行政处罚宽严相济、罚当其责、宽严有据,得到社会各界好评。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压缩开办企业时间的工作方案》,将企业开办时间整体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其中新办纳税人法定义务事项和首次申领发票事项的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开展省属“僵尸企业”退出的清理工作,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684户省属“僵尸企业”征管情况的全面摸查分析工作,针对“僵尸企业”退出涉及的欠税(费)、资料缺失等具体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将“两法”衔接工作摆在推进税收法治、提升社会共治的高度抓紧抓实。在检察院、公安和法院等部门大力支持下,加快机制建设,积极推进税收共治,形成更加强大的税收执法合力,强化税收法治理念,切实维护税收法治权威。今年,省税务局两个“两法衔接”案例分别获得2015-2017年广东省“两法衔接”优秀案例奖和提名奖。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组织开展建章立制,推动梳理完善137项制度清单,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最大程度控制和防范执法风险,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组织系统内各单位运用平台开展风险防控和考核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接受民主监督,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42份,政协提案53份。我局按照“通过办理一个建议和一个提案、解决一方面的问题、总结一些规律性的经验、形成一项新举措”的工作原则,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积极研究解决纳税人关注的问题,按期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切实服务好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努力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有效防范化解涉税费争议。注重发挥税务干部及公职律师的法律专业素养,严谨规范办好每一宗案件,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坚决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力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2018年,全省税务系统共受理170宗复议案件,已办结150宗,有效维护了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并依法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全省税务系统共办理126宗应诉案件,其中已审结90宗,胜诉86宗。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坚持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切实规范内外管理,完善工作机制,致力解决信访人合理诉求。2018年省税务局收到来信172件,其中传统渠道来信104件,网上局长信箱收到来信68件;共接待来访4起9人;收到税务总局办公厅转来局长信箱来信22件,办结17件,在办5件。深刻把握舆情信访应急管理的内在逻辑,打造舆情信访应急管理“三位一体”闭环管理链条,实现三者互联互动、互促共进,全年信访工作平稳有序,未出现因处置不当导致事件升级情况。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建立健全信息审查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实现改革前后政务公开“无缝对接”,认真做好国务院大督查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准备工作,确保政务公开规范到位。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机构改革以来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1宗,均依法按期办结。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制定《广东省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组织开展专题学法、会前学法,突出加强宪法法律学习,不断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税收工作的能力水平。机构改革后,在我局第一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组织集体学习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促进税收社会共治。紧紧围绕我局重点工作、重要政策调整以及纳税人关注点进行深入报道,共在中央、省主流媒体推出新闻报道625则、新媒体作品122则,为税收改革在广东平稳落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目前,“广东税务”公众号关注用户达365万,在2018年第二季度“广东省级政务新媒体榜”中排名全省第二;被省网信办评为广东政务“优秀团队”和“最佳人气奖”。进一步深化税警协作,落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注重税警合作成效宣传,协助公安部门举办“5.15打击经济犯罪,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在全省税务系统全面上线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开启“数字管人”新局面。组织参加2018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认真开展各项考试准备工作,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有效提升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进一步充实公职律师队伍。积极开展公职律师资质申领工作,不断为各级税务部门配优配强公职律师人才。截至2018年底,全省税务系统共220人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完成全省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实现了省市级税务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探索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共同组建的法律“智囊团”,构建专项法律事项和日常法律服务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结合税务机构改革,重新梳理明确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等3项组织架构;按季度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印发《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推行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规定》,健全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探索推进。
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将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以“凡任必用、凡考必用、凡评必用”为原则,将绩效考评结果全面运用在干部任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及其他运用等干部激励手段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18年,广东税务系统坚持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中国税务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着法治税务建设在税收工作不同领域、不同地区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法律人才力量有待增强;个别单位和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高;涉税数据的法律保障支撑不足等问题。
2019年,广东税务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打出更有力的全面依法行政“组合拳”,持续深化税收法治创新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紧压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确保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二是以规范执法为关键,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助力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三是加强创新探索,完善制度机制,坚持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突破税收法治工作重点难点,力促广东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