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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2 10:51: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9年,在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东省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和税务总局、广东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税务总局和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我省税务工作给予肯定批示近50次;在省级2018年度绩效考核(包括依法行政和政务效能两项专题)中获得一等奖。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减税降费落实到位。突出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的主题,把减税降费作为一号落实工程、一号督查事项、一号考核任务来抓。构建起“一竿子贯到底”的领导体系,扎实推进429项措施有序落地。编制《税费优惠一本通》电子书,汇编300多项优惠政策,获得广泛好评。多渠道扩大政策知晓面,开展纳税人培训7800余场。开发减税降费管理服务系统,以科技赋能助力释放减税降费红利。2019年1-11月,广东地区(不含深圳)累计新增减税降费1859.7亿元,其中减税1613.1亿元,取得好于预期的显著成效。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效突出。聚焦组织税费收入主业,全力保障国家税收安全。2019年,广东省税务局圆满实现收入目标,税费收入完成19210亿元,同比增长9.4%,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财力保障。聚焦服务重大发展战略,对标广东省委“1+1+9”工作部署,有效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全力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和广州推动“四个出新出彩”实现老城市新活力,服务“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展现税务担当作为。

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面组织开展新税务机构权责清单事项梳理,完成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外,共62项行政权力事项和34项公共服务事项“十统一”标准化工作,形成省、市、县三级税务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取消60项税务证明事项和 1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压缩4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时间;精简税费业务事项909项,减少表证单书408份;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施“承诺制”容缺办理,办理时间压缩75%。率先实施办税事项“一次不用跑”改革,可办128个涉税(费)事项,被省政府列入在全省复制推广借鉴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11项举措之一。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持续加强税费制度建设。坚持“能低则低、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用足用好地方税权。会同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同意,联合发文明确小微企业按50%的最大幅度顶格减征地方“六税两费”;明确按照最大上浮幅度确定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扣减限额标准,最大程度予以创业就业优惠。提请将修订《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作为省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建议项目,配合修订《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推动完善我省社保费征管制度。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制订《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提升公众参与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相关内容。2019年,省税务局制发规范性文件9份,审查市税务局报备文件58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出台《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试行)》,明确决策范围、决策程序、决策执行与决策后评估、决策监督与责任追究等,规范各项决策流程,实施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确保重大行政决策运行公开、透明,税收政策体现税情民意。2019年组织实施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重大行政决策,充分体现了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全省税务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时间表”“作战图”。强化信息化建设,率先统一应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三项制度一体化管理平台”,提升全面推行工作质效。2019年发布行政执法信息超20万条,生成全过程记录超70万条,完成法制审核近3000单,切实发挥“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修订规范处罚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在法定幅度内降低处罚标准,更好体现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制定出台《推行行政执法说明理由制度工作规定》,探索推行行政处罚说理式执法文书,加强执法文书释法说理,努力从源头规范执法行为,减少执法争议。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批准不进户,减少了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方式的新型稽查监管机制,将大数据风险分析和“双随机”选案相结合,科学分类确定抽查比例。加强信用监管,建设并上线纳税信用广东管控平台,建立信用风险预判机制,定期对全省企业涉税行为进行一次全覆盖动态扫描,及早发现和防范苗头性或跨行业区域性的涉税风险,及时提醒纳税人关注自身信用状况。

推进跨部门监管合作。依托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综合公安、人行、海关等第三方数据分析和情报交换,精准锁定涉税违法企业,实施定向监管。税警关银密切协作,波次推进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破获多个虚开骗税团伙,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完善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分类分级搭建制度框架,将35项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按照“3+2”基本体系 (监督、执纪、问责+综合管理、自身建设)梳理整合。部署落实“六个一”专题警示教育活动,采取不定期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2019年全省税务系统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和内审项目324个,有效促进税务人员规范行使行政权力。

严格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围绕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帮助市场主体用好用足相关政策,扩大政策知晓面。认真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2019年,省税务局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8件,所有申请均依法进行了审查办理。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19年,省税务局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29份,政协提案58份。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平台,通过巡察、督察内审、干部人事、税务稽查等多方位主动发现干部违纪问题线索,实现各类监督信息的共享互通和监督结果的统筹运用。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持续提升复议应诉办理质效。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规范办案,有效化解税费争议。2019年,广东税务系统共审理132宗复议案件,已审结117宗,其中广东省税务局审理24宗,均已按时审结。广东税务系统共办理应诉案件129宗,已审结111宗,其中广东省税务局办理7宗,已审结6宗。组织汇编税务行政执法案例,为基层税收执法提供有益借鉴。

优化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贯彻落实税务总局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部署,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2019年,广东省税务局收到和转办办理人民来信145份均得到及时处理,全年信访工作平稳有序。

七、全面提高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提高税务干部的法治意识。在各级领导干部岗位培训、科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和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设置法治专题学习内容,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税收工作的能力。

加强法治团队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广东税务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加强税收法律、政策综合人才库建设。加强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落实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从事执法活动人员总数5%的要求,提升法制审核工作质量。推动实施省、市、县、乡镇税务系统法制部门专业人员配备“12366”计划。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动建立公职律师轮训机制。截至2019年底,广东税务系统共有240名公职律师。

创新税法宣传形式。推出减税降费一本通、税惠通、财务珊说税、减税降费36计等线上解读品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其中,“减税降费36计”获评“广东省十大普法创新创先案例”。“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融合6大类95项办税(费)功能,已成为税费政策法规公开和减税降费政策解读的重要平台,获评“2019年政务新媒体年度影响力奖”。

八、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细化工作清单贯彻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积极稳妥开展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工作。完善全面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健全依法行政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和配套制度,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法治工作格局。

强化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构建覆盖面广、延伸性强的绩效考核结果运用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多渠道、多层次、多侧面地观察班子、识别干部。加强对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的督促检查,采取开展督察、落实一案双查等行动,推动依法行政工作落地落实。

2019年,广东省税务局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明显。同时也仍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个别基层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不强,有的税务人员担当精神不足,创造力和执行力仍需提升;税收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制度执行力仍需增强,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基础仍需夯实;税务领域各种风险易发多发,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任务依然繁重。

2020年,广东省税务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扣在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上走在全国税务系统前列等“五个走在前列”,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始终等“五个贯穿始终”的目标要求,在以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为抓手提升治理效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推动我省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统筹推进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和健全税务监管体系、防范和化解税收领域风险、坚持实施人才强税战略着力建设制度执行力和治理能力强的税务法治人才队伍等方面进一步担当作为,推进新时代广东税收现代化、法治化建设全面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税收服务国家治理和地方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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