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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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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清缴热点问题(第二期)
发布时间:2020-05-18 14:59:3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1.企业所得税基础信息表“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默认为否。

答:因小型微利企业主要是针对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统一核算,所以无法单独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无股东的企业如何填写股东信息。

答:除小微企业外,其他企业必须填写股东分红情况,具体填写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3.申报企业所得税A类年报提示:纳服支持平台处理失败!

答:建议纳税人切换ie浏览器重新申报。

4.纳税人往年仍有亏损,但申报本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时没有带出亏损数据。

答:该数据由税务机关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返回,如有疑问建议纳税人联系税管员咨询解决。

5.纳税人是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时,无法勾选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

答:当A000000基础信息表“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11-1 证书编号1”中截取第3至第6位的发证年度Y1,“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11-3证书编号2”中截取第3至第6位的发证年度Y2,当Y1至Y1+2年度或者Y2至Y2+2年度包含申报所属年度时,允许勾选。若不满足上述条件或A000000基础信息表未填报“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允许勾选,纳税人尝试勾选该表单时提示“请填写《A000000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211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所属期年度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6.关于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的填写。

答:①从业人数:填报2019年全年季度平均值,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季初从业人数指的是1,4,7,10月份的月初数据,季末人业人数指的是3,6,9,12月的期末数据)

②资产总额:填报2019年全年资产总额的全年季度平均值,单位为万元,保留小数点后 2 位,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季初资产总额指的是1,4,7,10月份的月初数据,季末资产总额是3,6,9,12月的期末数据)"

7.企业所得税年报在线填写企业基础信息表时,选择与财务报表一致的会计制度,点击保存提示:您选择的会计信息同"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不一致,请及时通过"财务会计制度备案"进行修改!

答:建议纳税人通过涉税查询--税务登记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选择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与财务报表备案的会计制度(准则)是否一致,如一致,请忽略提示,点击确定继续填写。

8.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提示“当前纳税人2019-01-01至2019-12-31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未申报,不允许进行年度申报,请先进行该纳税人月(季)度申报。”

答:指引纳税人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查询及打印】,税款所属期选择为2019-1-1到2019-12-31,查询企业是否有申报过2019年的月季度申报表。如果查询已申报,请联系税管员提单到税务机关金三核心征管系统进行处理。

9.分支机构是否可以在网上申报企业所得税年报?

答:电子税务局支持分支机构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报表,指引纳税人先申报总机构后再申报分支机构。

10.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间使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时,其申报流程时怎样的?

答:纳税人在使用“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服务系统”进行风险扫描之前,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将财务报表通过网上申报方式报送。系统将在纳税人提交汇算清缴申报数据时进行风险扫描,并将可能存在的填报问题反馈给纳税人。

11.企业2018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出现了错误,请问怎么办理更正申报?

答:目前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可以实现最近一期申报表的更正(包括年度申报表和季度预缴申报表)。当前正处于2019年度汇算清缴期,相关操作如下:

(1)如果你公司已完成2019年申报且无缴纳税款的话,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先作废2019年报表,再更正2018年报表;

(2)如果你公司还未完成2019年申报的话,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直接更正2018年报表;

(3)如果你公司已完成2019年申报且已缴纳税款的话,则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先更正2018年报表,再更正2019年报表。

12.企业2019年度通过电局汇缴后有退税,请问可以网上受理吗?

答: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等“非接触式”办税模式办理,具体路径:“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弹出对话框自动显示可退税金额数据—“确定”—填写退(抵)税申请表并附送相关完税证明资料保存提交即可。

13.更正申报时,原来已填写的工资薪金附表没有数据了,如何处理?

答:纳税人自主在电子税务局更正申报时,需在表单勾选界面重新勾选原有数据的表单后进入下一步填报,否则容易造成原有附表数据丢失。

14.我公司在省外承接了建安工程,在当地缴纳了0.2%的企业所得税,请问为什么在申报时这笔外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填写不进去?

答:贵公司可以通过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上的“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预缴税款确认”模块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备案,在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该笔税款即可填入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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