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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减免税收2357万元支持“三农”
发布时间:2020-11-20 09:32:10来源:南方日报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津 通讯员/潘莹莹 黄植煌)“我想问下,我家种的大米卖给别人,开发票要交多少税?”“我攒钱买了一辆拉谷用的农用三轮车,要不要交税?”……眼下,正是硕果累累、稻穗飘香的季节,收获的喜悦也传进了国家税务总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税务局。自10月开始,办税服务厅不时会有农民伯伯前来咨询办理涉农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小伙子,我家种了4年的山苍籽树,今年终于有了10吨山苍籽收成,来收购的公司说可以卖9.6万元,但是要我来开发票,这个该怎么办?”导税台前,一名老农略显着急地咨询道。

“您种植的山苍籽属于自产自销农产品,开发票是免税的。现在开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几分钟就可以给您办好。”办税服务厅内的“六语通”志愿服务队员回答道。“六语通”志愿服务队是由连山税务局打造的一支能用壮语、瑶语、普通话、粤语、连山话、客家话与纳税人进行无障碍沟通的志愿服务队。

在国家出台的一篮子涉农税费优惠“大礼包”中,除了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用三轮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外,还包含从事“四业”的个人暂不征收个人所得、国家指定收购部门订立农副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在办税服务厅里,农民邓叔拿着一张农业服务免税发票,笑容展现:“今年稻田收成比去年要好些,请了收割公司来帮忙,收割人工费免税又可以省下一笔钱,怎能不开心!”

这些涉农优惠政策不但惠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也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园、金融行业等涉农主体。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雾山源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就是其中一家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前来大厅领取发票的办税员张小姐介绍:“合作社采用旱地技术种植西洋菜,今年销售额将近200万元。随着西洋菜量产并走进珠三角大型商超,开票的频率渐高。这不,我还得赶着回去开一张5万多元的免税发票。”

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以来,该县税务系统落实支持“三农”政策,共计减免税收2357万元,有效支持了当地农业特色化、产业化发展,惠及越来越多的涉农参与者。下阶段将继续加大税收宣传和优惠政策执行力度,让税收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新农村建设和新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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