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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0 19:02: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9年,在广东省税务局和清远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清远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加快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全市税务系统共获得国家级荣誉1项,省级荣誉10项,市级荣誉21项,上级领导对清远税务作出肯定性批示8次,充分体现了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对我们工作的高度认可。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一)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任务。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工作部署,全力落实减税降费、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增值税改革措施和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在清远顺利落地,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降负。

(二)依法征收,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始终坚持组织税收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把确保税收安全作为检验机构改革成效的最直接指标,税费收入实现平稳增长,为清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2019年,全市组织税费收入完成入库397.5亿元,同比增长17.9%;全市税收收入总额265.1亿元,同比增长10.9%。办理出口退(免)税17亿元,增长4.4%。

(三)发挥资政辅政作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充分发挥税收数据“金山银库”的作用,积极主动建言献策,全年共撰写税收经济分析报告26篇,获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领导表扬性批示5篇次,被《广东税务》等刊用7篇次。一是认真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工作。加强税源监控,摸清税源分布状况,及时掌握税源收入变化动态。 二是深入开展税收分析。从“重点行业、新旧动能转换、区域比较”开展税收经济分析,为清远充分发挥行业规模化发展的集聚效应和带动作用提出意见建议,累计完成9篇税收专题调研报告。三是发挥以税资政辅政作用。积极为清远市社会经济发展建言献策,其中,《2018年税收经济分析及2019年税收经济预测》《腾讯华南云计算基地对清远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效应分析》获时任清远市长黄喜忠同志的表扬性批示;《挖掘清远市旅游业的“金矿”—从税收的角度看清远旅游业的发展》获吕成蹊常务副市长表扬性批示。参与撰写的《税收数据显示我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成效初显 四方面问题值得关注》获得省委常委叶贞琴同志肯定性批示。

(四)公开政务服务清单,融入“数字广东”建设。按照关于“数字政府”的部署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市级64项行政权力事项、29项公共服务事项共计93项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清单录入和编制发布,及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对取消的证明事项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修改和更新,为进一步规范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全市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促进行政权力规范化、透明化、公开化奠定基础。

(五)持续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地。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打造广清一体化的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实现三个优化纳税服务的“率先”。在全省率先试点“一窗式”改革,实现二手房交易业务办税资料缩减75%以上、办税时间缩减接近90%、出证效率提升约88%。率先上线电子填单“闪填”系统,实现涉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下降50%以上。率先实现社保“云缴费”,全市22万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多种渠道足不出户完成缴费。二是简化办税流程。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已经实现。符合简易注销程序的纳税人办理企业税务注销实行即时办结的办结方式。三是建设标准化办税服务厅,目前全市整合后的办税服务厅共23个,全面实现“一厅通办”,包括全国通办业务15项,全省通办业务46项、同城通办业务83项。四是拓宽办税渠道。大力推广办税事项自助办税渠道,如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和自助终端机的网上办税、微信和“粤省事”等手机掌上办税,全面提升网上办税覆盖面。全年共为81万人(次)纳税人办理涉税(费)业务268万笔,平均业务办理时间1.6分钟,纳税人满意率达99.99%。与中国建设银行清远市分行联合推出“银税互联自助办税”服务,实现“多业务、全天候、面对面、类前台”智能办税新模式。五是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与22间银行建立联合信用激励机制,通过“银税互动”发放贷款822笔,贷款金额达6.2亿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六)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对新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2份;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共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份。

(七)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市税务局全面推行税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打造阳光税务、规范税务、法治税务。一是上线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累计公布公开了12大项59小项的税收执法公示事项,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执法信息近万条。二是认真推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一线执法部门在开展税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纳税评估、行政征收等执法活动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加强执法设备和功能室建设,我市税务系统目前现有音像记录设备309台,具备税务约谈、查账等功能的功能室46间。三是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对于属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严格按照法制审核程序一律要经过法制审核,确保依法行政规范。目前法制审核案例达80宗,主要集中在税务行政强制、征收、处罚等业务领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机关执法风险,充分保障和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八)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情况。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的决定》的要求,统筹推进本地税务系统“一体化、标准化、规范性”建设,落实国家和地方各税费种的政策管理、规范性文件管理、税收法治等工作任务。如统筹制定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审议制度,积极将一些涉及面广、影响较大和情况复杂的税收执法问题通过集体审议的形式,统一执法口径和执法尺度,减少和解决征纳矛盾,构建和谐征纳关系。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九)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各项决策程序制度。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全年组织召开党委会议37次、局长办公会议10次、局务会议1次。一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构建重大风险联动应对机制。紧紧依托内控监督平台,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及纪委监委、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及相关风险信息,切实提高风险发现、防范、处置及化解能力。二是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出台了党委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规则、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规范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议事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三是落实局领导调研工作制度。拓展调研的广度和深度,采取领导挂钩基层、基层党建共建等举措,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强化调查研究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规范税收执法,营造公平税收环境。市税务局持续开展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打击恶意偷逃税、“暴力”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违法行为;积极落实双随机及重点税源随机抽查工作机制;高度重视税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推动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组成清远市打击虚开骗税领导小组,将涉税违法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近年来,市税务局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部门持续加大打虚打骗力度,税收秩序得到持续规范。跟踪做好举报事项的分类处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涉税举报受理工作,及时纠正企业不按规定开具发票、不按时纳税申报等税收违法行为,对涉嫌偷漏税的企业及时进行立案处理,维护税收公平正义,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涉税舆情产生。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十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完善权力制约机制。聚焦减税降费,积极主动全方位开展督察督办,围绕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措施落实情况、国务院减税措施落实情况、贯彻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税务稽查、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等内容,统筹创新开展督察审计工作,对税收执法督察发现问题严肃责令责任单位全面落实整改,有效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加强内部控制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使用管理,确保税务系统内控控制作用有效发挥。

(十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近年来,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持续做好对外部监督审计部门的对接和沟通工作,定期向省税务局报告接受外部检查的实时动态;配合省审计厅对清远市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建立企业巡访制度,深入企业巡访,及时了解纳税人诉求,及时回应诉求。建立特邀监督员微信联络群,加强实时沟通,最大限度发挥特邀监督员的桥梁纽带和监督制约作用。接受民主监督,2019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12份,充分吸收合理化建议和意见,积极研究解决纳税人关注的问题,按期办结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切实服务好清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开展谈话函询、批评教育,努力做到关口前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十三)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有效防范化解涉税费争议。依法进行税务行政复议,坚持以公正促稳定的法治理念,充分听取申请人申辩,畅通救济渠道。市税务局依法受理并审结复议案件1宗;保持“零诉讼”,全年未发生税务行政诉讼案件。

(十四)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畅通意见建议反映渠道。2019年,市税务局共收到各类来信来访3件,未发生超期未办理情况,未发生越级访和进京访,办结率100%。全年信访工作平稳有序,未出现因处置不当导致事件升级或激发舆情事件等情况。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十五)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及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息审查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内部审查程序和审查文书表格,明确各部门责任,制定各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机构改革前后政务公开衔接有序,无缝对接;2019年,主动公开7大类13项共42个公开政务事项;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全市税务系统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宗,全部依时依规办结,未因处理不当引发舆情或行政投诉复议等情况。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依法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双公示”和“信用广东网”的信息推送和公开工作。2019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2002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95条、公告欠税纳税人1909户次。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十六)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强化整体法治观念。2019年,市税务局党委累计开展中心组学习12次,党委会会前学习36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2次,党委成员到所在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110多次。同时,举办“清远税务大讲堂”,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者专题培训7次,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确保全市税务系统干部职工旗帜鲜明讲政治,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省税务局党委、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一是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清远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税收工作的能力水平。全年累计开展5次会前学法,学法内容包括宪法、禁毒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个人所得税法等。二是开展宪法专题学习和主题教育专题学习。邀请清远市纪委、监委宣传部副部长开展宪法监察法专题辅导讲座,组织收看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辅导讲座,利用共产党员网、旗帜网、“学习强国”、税务党建网、“数智党建系统”等平台开展在线普法学习。三是组织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知识,集中开展保密知识测试、年度学法测试、网络安全知识测试等专题普法学法测试,参考人数和通过率均达到100%;自七五普法以来,组织学法活动达20多场,税务干部学法达5000人次,全面营造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

(十七)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促进税收社会共治。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部署以及纳税人关注焦点进行宣传报道,以“微信公众号、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构筑普法宣传阵地,利用《清远日报》等主流媒体广泛报道税收法治动态。截至目前,全市税务系统累计刊发个人所得税、减税降费等各类税法宣传新闻报道超过600篇(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9条、微博平台发布信息528条,在市级税务官网发布信息270条,在南方+平台发布信息104条,其中《清远:减税效应带来供需双赢》《“老会计”拥抱“新伙计”:办税服务厅“变形记”》等多篇报道在中国税务报及新华网等省级以上媒体刊发,进一步为税收改革在清远平稳落地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目前,“清远税务”公众号关注用户达13万,在清远市级政务新媒体榜中排名前茅;全市12366热线受理咨询13897宗,接通率为99.26%,积极推进税收共治,不断拓宽税法普法宣传维度,形成更加强大的税收执法合力,为清远地区营造公平税收环境。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十八)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强化全市税务行政执法人员的党性初心教育工作,通过组织收看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活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党史和新中国史学习,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与爱国主义教育,强化初心使命,提高守责任强担当的思想认识。在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上线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开启“数字管人”新局面;及时通过清远市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公开152名税收执法人员信息;依托执法资格考试,培养税收执法合格人才。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确保了全市新入职税务干部及时通过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培养合格税收执法人员。

(十九)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一是着力建设公职律师队伍,截至2019年12月,全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税务干部超过20人,其中有7人取得公职律师资格。二是采取措施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完善法律服务平台,完成全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实现了市、县级税务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三是不断提升税收法律团队服务质效,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等方面发挥着参谋助手作用。四是积极探索建立以税务机关法制机构人员、公职律师、外聘法律顾问共同组建的税务系统法律“智囊团”,构建专项法律事项和日常法律服务齐头并进的良好格局。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二十)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结合税务机构改革重新梳理明确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应诉等组织架构,并制发《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健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探索推进,深入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机关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任务。

(二十一)强化全面依法行政考核评价。认真组织一年一度的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全面完善个人学法用法日常学习和考试档案记录,将学考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免、评先、晋升的重要依据,通过组织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持续提高学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将全面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督促落实,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抓班子、带全局、促落实的“指挥棒”作用,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

2019年,清远市税务局坚持以“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中国税务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确保收入平稳可持续增长,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实体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存在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成效有待增强;税收政策执行、征收管理、税务检查等环节税收执法风险有增加趋势,应对税收执法风险措施有待加强;个别单位和个别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仍需强化提高;部分单位个别人员的法制业务技能与法制岗位要求不匹配等情况。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规划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清远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凝心聚力、开拓进取,以新气象新担当新作为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深化税收法治创新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压紧压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坚持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突破税收法治工作重点难点,统筹打出更有力的全面依法行政“组合拳”,统筹推进清远税收现代化建设,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税务机关守初心担责任新作为新形象,力促清远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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