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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6 09:42: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0年,清远市税务局在清远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坚决把牢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牢牢把握深化税制改革的正确方向,强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深入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的信心和决心。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力促减税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全力落实减税降费、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增值税改革措施和个人所得税改革措施在清远顺利落地;加大对创业创新和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支持企业创新创业和转型升级,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减税降负。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新增减税降费约40亿元。

2.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依规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组织税费收入364.8亿元,其中:国内税收收入263.6亿元,社保费和非税收入101.2亿元,办理出口产品退(免)税23.1亿元。

3.坚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大局。在疫情防控中科学施政,迅速组织推出“清远税务30条措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配合地方职能部门出台支持中小型企业、农业及旅游业渡过疫情难关的政策措施;面向房地产、建筑安装、交通运输、餐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举办“深入问需问计助力复工复产”税企座谈会,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全面规范税收行政审批事项。推动落实《税费业务征管规程及岗责体系》,精简税费事项和表单,精简事项909项,压缩率50%,减少表证单书408份,压缩率26%。推出“税务注销套餐式服务”,并实行“承诺制”容缺办理,实现“注销预检在先、全流程网上办为主、关联业务智能联动”办理,推动便民利企措施落地见效。

2.全面梳理公布政务服务权责清单。按照“数字政府”建设部署,按时保质完成市级64项行政权力事项、29项公共服务事项共计93项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清单录入和编制发布,进一步完善明确各税收执法主体的权责事项、权责信息、运行流程。

3.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筹推进本地税务系统“一体化、标准化、规范性”建设,对标对表推进任务落地,完成部门职责和业务边界划分,有效破解部门职能交叉重叠问题,推出建设成果共20个攻坚项目。

4.强化工作指引促进规范执法。推进税务行政强制规范化标准化,通过《税务行政强制操作指引》规范全市税务系统冻结存款、查封扣押、强制扣缴银行存款、拍卖变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执法程序及操作流程。

5.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我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税收行政权力的源头及其运行的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规范,促进税收执法行为规范透明、程序正义。

6.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及工作规范,认真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内部审查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及时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等专项清理工作,对全市税务系统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筛查清理,确保存量文件合法合规。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为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全面依法行政工作规则、会议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制度,规范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等议事决策程序,提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对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行政首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税务执法,维护社会经济税收秩序。严厉打击虚开发票“假企业”、骗取出口退税“假出口”和骗取税收优惠“假申报”;积极推动税警合作实体化运作,挂牌成立“清远市公安局派驻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联络机制办公室”,形成了“数据信息同研判、基础案情同调查、抓捕过程同行动、证据资料同取证”的“四同”税警联合办案新模式。2020年,全市税务稽查系统立案检查企业82户;与公安联合开展雷霆出击收网行动,成功破获虚开发票团伙2个,涉案金额均逾亿元,抓捕犯罪嫌疑人13名。

2.深化“放管服”措施落地。加强纳税服务管理系统“双一百”建设,我市与佛山、东莞等9个地市并列全省第一。主动融入广东清远、湖南永州“跨省通办”运作机制,创新打造“一屋、一线、一厅”“跨省通办”新模式,可办理跨省涉税业务达15个项目、58个事项,逐步实现跨省业务“多地协同办”的无缝衔接和高效服务。创新全市办税服务厅防疫安全登记模式,登记效率提升75%。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常态化,深入拓展发票业务“免费邮寄”等便民举措;创新推出“银税互联”自助办税项目,将28项自助办税业务嵌入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商行等全市网点的智能柜员机,方便全市纳税人缴费人在银行服务厅办理涉税业务。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完善权力制约机制。推动构建“智慧监督”防控体系,全面启动内控监督平台应用和推广,升级上线RED系统,运用大数据构建信息化智慧防控体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两个专项整治”“整治违规征税收费”等内部监督工作,不断强化税务人员的责任和担当意识,内部权力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一方面,依托纪检驻点前移完善监督机制。研究出台《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纪检监察驻点监督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监督,坚决整治税收执法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积极畅通税务人员违纪违法信访举报渠道,完成对9个基层税务分局实施驻点监督。另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围绕信访线索移交、案件管辖、调查审理走访纪委监委,做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减税降费纪律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沟通汇报;走访各级纪委监委50多次,完成各级纪委监委来人来函协查35件(次)。继续完善企业巡访、特邀监督员制度,走访人大代表以及人大、政协等单位和社会团体,收集社会各界对税务廉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合力。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畅通法律救济渠道,有效防范化解涉税费风险。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公开听证审理力度,纠正税收执法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充分听取申请人申辩,畅通救济渠道,2020年,我局实现“零复议”“零诉讼”。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税务信访维稳工作,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受理办结来信30件,引导信访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有效消除风险隐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及时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信息审查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规范内部审查程序和审查文书表格,明确各部门责任,制定各细化任务分工,不断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力度,主动公开7大类13项共42个公开政务事项。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双公示”和“信用广东网”的信息推送和公开工作。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4416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43条、公告欠税纳税人162户次,各类政务信息均按规定要求公开。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促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税收工作的能力水平。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学习计划等规定,充分发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专题学习研讨、个人自学和调查研究等方式,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全年开展学习研讨专题18个(含法治专题学习研讨11次);学法内容包括宪法、禁毒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民法典、传染病防治法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知识;利用 “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在线普法学习,集中开展保密知识测试、年度学法测试、网络安全知识测试等专题普法学法测试。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促进税收社会共治。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优化营商环境等重要部署以及纳税人关注焦点进行宣传报道,以“网站新媒体、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构筑普法宣传阵地,大力开展税收普法宣传工作。目前,“清远税务”公众号关注用户达17万,2020年制作《成长》《开学第一课》《日记背后》等原创税收宣传作品,先后荣获第四届全国税收公益广告作品征集评选微视频类三类扶持作品、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国税收”单元优秀作品奖、清远市第二届法治文化节十佳法治文艺精品等多个奖项;2020年打造“清税微课堂”线上直播品牌,举办9期在线观看人数累计达11.7万人次,开启了“非接触式”税收普法宣传辅导新模式。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坚决贯彻“数字人事管干部”总体思路和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税务总局数字人事8项制度,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建设和壮大税务公职律师队伍,全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税务干部25人,其中共8人取得公职律师资格;积极推动全市税务系统法律顾问的遴选、聘任工作,实现了市、县级税务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不断提升税收法律团队服务质效,在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执法法制审核、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等方面发挥着参谋助手作用。

(十一)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强化全面依法行政考核评价,修订税务机关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应诉等领导组织架构;将全面依法行政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加强跟踪问效,推动全面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将税收法治建设纳入绩效考评指标,充分发挥绩效考评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

2020年,清远市税务局推进税收法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个别单位在个别领域税收征管工作有待压实;防范和应对税收执法风险措施有待加强;税务执法行为需要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三、2021年法治政府工作计划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的起步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税务机关的责任担当,力促清远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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