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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7 17:02:0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取得明显成效。市税务局全年荣获省部级荣誉1项、地市级以上荣誉24项;荣获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地方党政领导表扬及肯定性批示达22次。现将2021年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周密部署学习法治思想。市税务局党委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并对税务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十一个坚持”提出明确要求、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做出周密部署。在举办的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行政专题列入学习课程,在全市税务系统再次掀起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二)紧密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提升依法治税能力。市税务局党委多次安排专题学法,党委班子先学深学,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和专题读书班;定期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税收法治工作,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始终,坚定不移加强税收法治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推动税收主责主业迈出坚实步伐,推动落实直达快享的优惠政策落实机制,切实激发社会经济市场主体活力。2021年,清远市税务系统组织税费收入432.2亿元,同比增长18.5%。

(一)减税降费措施精准落地。市税务局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措施和鼓励高新技术、改善民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市新增减税降费超17亿元。同时,围绕提振工业经济运行、促进能源电力保供,高效有力落实缓税等政策,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税(费),为煤电和供热企业办理“减、退、缓”税;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优惠政策;落实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阶段性稳岗政策。

(二)持续为企业纾困解难。市税务局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开展“百名局长访百企、办百事、解百难”行动、“千企问需 百人问计”大调研,向诚信大企业推出“十大专属纳税服务承诺”;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制定《增值税留抵退税征收管理指引(试行)》,加快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退税,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进一步压缩退税审核时间;持续开展“营商环境,税务行!”融媒体宣传,切实为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三)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取得关键突破。推动建设“智慧税务”。作为全国首批8个试点基地之一,市税务局稳步推进涉税房地产价格认定数字化转型,实现“一房一价”精准估值,打造“零窗口即办”智慧办税厅、“高智控即审”数字化中心,在全省首批上线优化版V-Tax,实现“非接触式”办税业务100%覆盖。推进税收“精确执法”。规范执行“首违不罚”,编写《财行通》,统一土地增值税、印花税、资源税、契税等11个地方税种的政策执行口径,为降低执法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强化税收“精准监管”。加强砂石、农产品等清远特色行业管理,构建出口退税“单户企业+重点行业”致密风险监控网络;严厉打击“三假”等涉税违法行为,有力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社会公平正义。深化税收“精诚共治”。推进“清远市政务涉税大数据平台”建设,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推动涉税数据实现跨系统、跨业务深度融合,逐步形成多方协同治税格局。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市税务局严格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和工作规范,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合规性评估,严格公平竞争审查,实现了合法性审查流程无纸化、规范性文件档案电子化。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等专项清理工作7次,确保增量和存量文件合法合规。

(二)规范税务权责清单管理。市税务局精心谋划,有序推进组织市、县、分局三级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组织调整更新权责清单及权责事项信息表十余次,推行权责清单工作得到省税务局的充分肯定和认可。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严格局内议事决策程序;对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税务官方网站意见征询栏目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以党委名义制发,体现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税务系统党的建设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确保党对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力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2021年召开45次党委会议,决定(议定)的有关事项按规定程序公开会议纪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市税务局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进精确执法向深发展,全力打造阳光、规范、法治税务。依托执法公示平台开展多渠道、多方式的执法公示,公示7个模块12大项59小项的执法信息;采用文字、音像记录的形式进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对容易引发争议的税务执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执行法制审核制度,促进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障了税务执法活动的严肃性,提升了税务机关执法决定的公定力。

(二)打造清远警税合作新平台。市税务局挂牌成立“清远市警税合成作战中心”,通过接入税务、公安系统信息查询专线,实现双方在信息共享、信息核查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实现无缝隙衔接。大大提升了联合防范打击涉税犯罪的能力和效率。自“双打”两年专项行动以来,成功查处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惊雷集群案、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专案、黄金票案、劳务虚开发票案等一批大案要案和窝案串案;警税合作打掉虚开骗税团伙5个,捣毁虚开窝点4个,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秩序。市税务局稽查局被评为全省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加强税收行政监督。持续深化全市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建立驻点监督机制,制定《清远市税务系统驻点监督工作方案》,持续推动监督执纪下沉、监督探头前移。全市税务机关依托“1+1+5+N”监督格局,有效提高基层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两个专项整治”等内部监督工作,不断强化税务人员的责任和担当意识,内部权力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规范税收执法案件检查。

(二)建立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市税务局建设“大数据监督”新模式,推动内控管理“数字化转型”,在预算业务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及合同管理在内的六大经济业务领域中不断建立、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依托内控监督平台“数据集中”的优势,实现内控监督向基层一线延伸,实现重点敏感业务风险“大数据排查”,织密织牢干部监督网。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市税务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审查力度。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双公示”和“信用广东网”的信息推送和公开工作。全年公开行政许可信息8084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56条、公告欠税纳税人105户次,各类政务信息均按规定要求公开。

(四)规范税务稽查方式。市税务局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机制,对符合标准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按规定录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统。坚持“查服同行”为企办实事,切实解决好查处涉税违法犯罪与扶持企业渡过难关的关系,帮助企业规范涉税行为,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健康发展,让稽查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市税务局围绕信访线索移交、案件管辖、调查审理走访纪委监委,做好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和减税降费纪律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沟通汇报;继续完善企业巡访、特邀监督员制度,走访人大代表以及人大、政协等单位和社会团体,收集社会各界对税务廉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合力。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规范行政复议实现零诉讼。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及时纠正税收执法违法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形成“案件办理——问题反馈——执法规范”闭环管理。2021年,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宗,实现行政案件零诉讼。

(二)推动税务信访工作平稳有序。市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探索建立多元处理机制共同妥善处理社保费征缴争议,试点建立由人社、医保、社保、信访中心组成的社保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办理时间由原来7天到一个月不等,缩短到2-7天办理完毕,探索建立多元协调机制妥善处理社保费征缴争议。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市税务局贯彻执行《广东省税务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充分利用 “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组织干部职工在线普法学习,集中开展保密知识测试、年度学法测试、网络安全知识测试等专题普法学法测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打造“清税微课堂”线上直播品牌,开启“非接触式”税收普法宣传辅导新模式,在线解读税费新政,解析办税指南,全年开展线上直播13期,观看人次达7万人次,为弘扬法治精神和进一步提高公民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知度营造了良好氛围。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市税务局持续“抓好党务、干好税务、带好队伍”,以学习实践锻炼人,建立青年干部培养“4+4+3”体系,统筹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组织全市基层税务分局、执法岗位近300人参加行政处罚裁量权专题视频培训,保障全市实施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和裁量基准统一性和规范性;实施法治人员配备“12366”计划,壮大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扩充到23名,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案例分析等形式培养公职律师;同时,大力提升执法资格考试质量。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市税务局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依法行政考核评价,贯彻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将“干多干好干出彩”的税务绩效考核文化理念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强化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管干部”的职能作用,助推税收法治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过去一年,市税务局按照省税务局下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表》逐项对照检查,做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开展了整改,提升了全市税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但也存在着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个别税务干部学法、用法意识不强;南北地区存在税收法治建设水平不均衡等问题。

2022年,清远市税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推动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意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断优化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充分展现税务机关的责任担当,力促清远税务系统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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