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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09:15: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全面依法治税,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税收中心工作和税收改革大局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全年获得省级以上荣誉11项,获得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39次,其中党的建设、警税合作、税收经济分析和防汛抗洪等工作得到税务总局王军局长批示肯定。现将2022年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年召集召开2次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列入党委会、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十一个坚持”重大战略部署要求,对全市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做出具体安排。市税务局党委多次安排专题学法,党委班子先学深学,开展党委会“第一议题”学习,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集中学习等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全年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58次,打造市-县两级青年理论学习联动机制,带动全系统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三)旗帜鲜明讲政治抓好政治机关建设。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聚焦税务总局部署的六方面重点内容,深入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健全“纵合横通强党建”制度体系,主动融入地方党建“大盘子”,与市委办、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等部门建设融合式党建共建项目,组建18支党团志愿服务队,参与下沉社区、防汛抗洪和乡村振兴等工作,深化“清税纵横+”党建品牌提升工程,党建“红色引擎”作用持续发挥。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履行组织收入职责情况。市税务局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加强收入预测分析,持续加强与地方党政的沟通汇报,推动协调解决重点企业涉税事项和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有税无资金”等问题,以全市“一盘棋”统筹抓好组织收入。2022年,全市共组织税费收入463.4亿元,同比增长7.2%,顺利完成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确定的收入预期目标。

(二)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情况。市税务局切实扛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治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推进,按照“快退、狠打、严查、外督、长宣”的要求,充分发挥退税、减税、免税、缓税、缓费等优惠政策的叠加效应,对稳定市场主体、保障就业和民生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全市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73亿元。

(三)构筑智慧税务服务新生态情况。深入贯彻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系列部署,全面推进税收营商环境持续向好。2022年,市税务局创新纳税服务新举措,在建成9个县级运营中心的基础上,建立市级“作业+管控”型纳税服务运营中心,打造“1+9”纳税服务运营格局。探索高频业务集中办理,将5类28项复杂高频税费事项进行全市集约办理,实现各县级局之间服务口径的统一,有效减轻基层办税服务厅负担,提升税费事项处理效率。

三、推进税收执法机制创新,提升税收执法效能

(一)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依托税务机关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布12大项59小项的税收执法公示事项,公开非正常户认定、欠税公告、税收减免、纳税信用等执法信息10000余条。全面推行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执法设备和功能室建设;严格按程序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年法制审核案例达152宗。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效降低了行政机关执法风险,充分保障和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性权益。

(二)深耕大数据构建税务执法新体系情况。融入“数字政府”建设大格局,发挥“政务+税务”双引擎驱动力,联合市政数局在共同建设“清远市政务涉税大数据平台”项目落地的基础上,启用“平台数据处理中心”,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的深度融合;推动涉税数据实现跨系统、跨业务深度融合,为税务部门合理利用第三方数据、有效管控税源、及时发现风险提供数据支撑。

(三)推进税检法司联动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情况。按照落实《意见》部署,与检察机关建立税检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成立检税协作工作室,加强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检察、行政公益诉讼等协作联动,共同打击相关领域涉税违法行为。与人民法院搭建执行联动和税务协作机制,优化涉税案件审判执行、破产清算程序税收债权申报、司法拍卖定向询价、税费征缴、办证过户等事项办理流程。与市司法局合作共同推进公职律师培养、管理、使用和考核工作,打造“清远市公职律师实践基地”,为税收执法和依法行政提供法治人才保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执行党委工作规则和严格局内议事决策程序,2022年共召开37次党委会议,决定(议定)的有关事项按规定程序公开会议纪要;对重大行政决策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由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听取社会公众意见,通过税务官方网站意见征询栏目公开征询社会各界意见;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制订进一步加强科级干部日常管理、加强和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加强较高层级职级公务员岗位安排等系列规范性文件,确保党对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力推动税收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力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情况。市税务局持续加强与公安局、检察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沟通协作,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加大对骗取留抵退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防止留抵退税“红包”落入不法分子“腰包”。聚焦退税规模较大的大中型企业、新扩围7个行业中涉嫌骗取留抵退税的企业,着重分析是否存在团伙性案件、大金额骗税案件;构建54个留抵退税风险分析模型,从快查办案件、严打骗取退税行为,对农林牧渔业、服务业等7个行业设立风险指标,迅速核查高风险企业,及时曝光案件,强化警示震慑,维护税收秩序。

(二)常态化打击“三假”涉税违法行为情况。通过“五同”警税联合办案新模式,推进精准稽查,聚力狠打“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收优惠等团伙式、跨区域、行业性重大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守住风险防控底线;深入推进成品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开展成品油虚开案件联合办案。清远警税合作工作获得税务总局王军局长肯定批示。

(三)深入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创新稽查执法方式,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提升稽查执法效能,结合纳税信用管理,科学合理确定抽查范围、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对偷逃税问题频发高发的行业和领域,适当提高抽查比例,防范税收流失风险。在市级重点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对象,采取企业自查和税务机关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积极参与政府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加强协同共治,提升税务稽查效果。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2022年,持续深化拓展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制发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涵盖23项131件具体化、本地化、可操作的基础性监督事项,构建职责明晰的责任链条;打通部门间监督协作渠道,建立内外风险“双控联动”、内部风险信息“双推双促”两项机制,打造一体监督格局。

(一)自觉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督。大力推动全市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政建立常态化汇报沟通机制,主动邀请地方党政领导到市税务局调研指导和监督工作;主要负责人带队到纪委、组织部、宣传部等20多个党政机关汇报工作,积极吸纳工作建议,自觉接受工作监督。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2022年,市税务局联络沟通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8人,收集代表委员的涉税意见建议65条,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个性化纳税服务等方面,税务部门答复情况得到了代表委员的充分肯定;共办理市政协提案17份,协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助力乡村振兴、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扶持特色产业发展等工作,得到政协委员和提案主办单位的高度评价。

(三)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加强向当地纪委监委的请示汇报和工作交流,2022年全市各级税务局纪检部门主动向地方纪委监委汇报工作94次,并选派21人参与各级纪委监委的专项工作和跟班学习。自觉接受纪委监委等部门协同监督,从检察院、法院、公安、人大和各行业代表聘请特邀监督员43人,以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以及电话回访等形式,广泛收集税收执法和作风建设方面的税情民意。

(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市税务局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专人专岗,严格执行信息审查机制和保密审查机制,加大行政审批公开审查力度。积极做好门户网站“双公示”和“信用广东网”的信息推送和公开工作。2022年,通过清远税务门户网站公开行政许可信息7701条、公开行政处罚信息72条,公告欠税纳税人250户次,各类政务信息均按规定要求公开。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加强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各级税务机关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及时纠正税收执法违法行为或不当行政行为。2022年,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16宗,出庭应诉案件13宗,充分畅通行政相对人法律救济渠道,保障征纳双方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税收执法的合法合理和权威性。

(二)平稳有序推动税务信访工作。市税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两会期间、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后的重大信访事项“零报告”制度,进一步落实信访属地责任和源头治理,印发了《清远市税务局信访工作优化提升方案》,全面开展重点人群风险排查,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着力做好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2022年办理信访件6件,信访形势总体趋于平稳可控。

八、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确保安全稳定

(一)坚持底线思维,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市税务局认真贯彻《广东省税务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配套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积极构建“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做好保密工作,严格防范失泄密事件;加强舆情监测处置,加强与网信、宣传、媒体等部门的沟通,凝聚舆情防控合力。

(二)贯彻疫情防控措施,齐心战“疫”显担当。2022年,市税务局按照“应派尽派、能派尽派”的原则,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派出税务干部共6350人次参与疫情防控,全体志愿者服务时长达1.32万小时,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税务力量。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市税务局突出人才培育“专业化”,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人才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设素质优良、梯次合理、作用突出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统筹抓好优秀年轻干部实践锻炼、岗位练兵比武,切实提升干部综合素质能力;加强源头培养、跟踪培养和全程培养,壮大税务系统公职律师队伍,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案例分析等形式培养公职律师;同时,抓紧抓实新录用公务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切实提升新录用公务员法治素养。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市税务局强化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和依法行政考核评价,贯彻落实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要求,将“干多干好干出彩”的税务绩效考核文化理念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发挥“绩效管理抓班子、数字人事管干部”的职能作用,强化对领导干部推进法治建设的考核评价,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助推税收法治建设落地落细落实。

过去一年,市税务局在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中工作成效明显,但是仍存在基层税收执法精确度不够高,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主动防范风险意识不高,源头执法涉税矛盾争议化解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仍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2023年,市税务局将一以贯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持续提升税收执法“温度”和“精度”,力促清远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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