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转发财政部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清远市博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获得2018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资格有效期为5年。
特此公布
清远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19年5月13日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转发财政部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清远市博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获得2018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资格有效期为5年。
特此公布
清远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