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6月30日就要截止了。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清远市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还没有办理退税或补税的市民,请抓紧时间手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即可办理。
汇算申报要及时
如您年度汇算需要补税,请在汇算期结束(2024年6月30日)前办理汇算申报并缴纳税款,以免被加收滞纳金、影响纳税信用;如您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情形,请通过手机个税APP等渠道办理年度汇算申报并申请退税,及时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Tips:哪些人需要进行年度汇算?
根据《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3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
填报信息要准确
纳税人要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切勿轻信网传、口传的“退税秘笈”等各类涉税小道消息,应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依法如实填报自己的收入和扣除情况,避免出现违反税法规定的错误申报或不实申报。
纳税人与其配偶共同填报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及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的,以及与兄弟姐妹共同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需要与其他填报人沟通填报扣除金额,避免超过规定额度或比例填报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的,一经发现,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根据相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逾期未办有后果
对存在应办理未办理汇算等涉税问题的,税务机关会进行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并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在征收滞纳金的基础上加处罚款,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