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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清远市兴邦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0-06-16 11:23:2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清远市兴邦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清远市兴邦网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因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一稽税通〔2020〕44号)及《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一稽税通〔2020〕45号)(见附件)。

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地址:清远市源潭镇格木隆开发区H3区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源潭办公点)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一稽税通〔2020〕44号)及《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一稽税通〔2020〕45号)正本,否则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一稽税通〔2020〕44号)及《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一稽税通〔2020〕45号)正本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一稽税通〔2020〕44号)

      2.《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一稽税通〔2020〕45号)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0年6月1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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