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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第二季度欠税纳税人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8 09:13: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国家税务总局《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第二季度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纳税人、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名单予以公告。

附件:1.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2.非正常户纳税人欠缴税款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20年8月5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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