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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25 16:27:1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2018年7月5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现公布2018年原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原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清远市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qysw/qysw_index.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十八号区半环北路清远市税务局办公楼,邮编:511500,电话:0763-3865062,电子邮箱:qyswzfxxgk@163.com)。

一、概述

2018年,原清远市国家税务局、原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清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税务部门公信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制度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提高税收工作阳光透明度作为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系统规范要求,推动信息公开持续开展。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规划,增强工作整体协调性,根据机构改革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确定并公布政务公开的分管领导,做好对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的组织协调、推进指导等工作。二是加强机制完善。结合我市税务工作实际,对政府信息的发布审批流程作了进一步的完善,加强对外信息发布的规范管理,及时调整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电话,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加强对公文公开属性的审核,对未确定公开属性的,强制不予流转。同时,加强考核监督,定期开展督办整改,主动查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三是加强保密审查。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建设,落实先审查后发布要求,防止违规发布涉密或不宜公开信息。四是制定公开目录。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按主题、体裁分类,更加方便信息查找检索。

(二)优化“三大平台”建设,巩固信息公开发布阵地

一是优化网页信息公开主渠道。完成新税务机构网页信息的迁移、维护更新等工作,根据征管体制改革相关要求,全方位梳理网页内。二是优化12366热线纳税服务咨询平台。依托质量检测,保证通话质量,安排专人每周进行质量检测,加大监督力度,加强日常学习,提升座席人员业务能力。三是优化办税服务厅信息公开建设。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了政策宣传栏、电子显示屏、通知公告栏和电子触摸屏,全面公开涉税事项,主动公开各类办税指引、工作人员等信息。

(三)借力新媒体优势,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是借力微信微博宣传效应。一方面,改版升级“清远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纳税人既可以享受预约办税、下载缴款凭证、税费缴款等服务,也可以获取最新鲜的税收热点资讯和优惠政策。另一方面,强化微博互动交流功能,认真倾听网友意见,对政策业务类和投诉、举报、建议类问题采取不同的相应措施,严格回复时限,确保件件有回音。同时,借力公众媒介传播效应。加强与市电视台、《清远日报》等本地主流媒体合作,充分借助官方媒体发声,2018年共刊登《清远日报 税务专版》12期,广泛向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宣传税收工作动态和税费政策知识。此外,借力“微作品”攻势效应。我局《税之匠心 与您同行》等多部作品荣获“白兰杯”2018全国公益广告大赛清远原创新力量奖(三类扶持作品);我局制作新个税音频,制作了15秒、30秒、60秒的新个税法宣传音频,先后在FM97.8播出。 

(四)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

一是搭建税收优惠政策发布“快车道”。充分发挥“互联网+税务”组合宣传优势,利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多形式、多层面大力宣传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在办税服务厅等场所设立税法宣传展板、电子屏幕;举办各类税企税收政策宣讲会等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二是积极履行税收服务职能。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咨询辅导岗,为符合减免政策的纳税人设置绿色通道,让纳税人及时了解国家相关减税和降费政策;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对有关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实时掌握经营动态,有针对性进行税收政策讲解和纳税辅导。三是着力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积极推进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深化涉税数据共享,优化再造办税流程,进一步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4日,原清远市国家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635条。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4日,原清远市地方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3807条。

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06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通过建立内部沟通协调机制,合理设置工作程序,明确责任分工,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本着方便纳税人的原则,开通网络在线受理、信函受理等依申请受理方式。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合法性审核,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促进工作水平不断提升。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所有申请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办理和答复,其中,原清远市国家税务局0件,原清远市地方税务局2件,机构合并后清远市税务局2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从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努力方向

2018年,我局通过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负责的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升之处,例如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业务培训仍需加强等。今后,清远市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创新思路,真抓实干,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一是根据省税务局政务公开规程,完善和修订我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规程,全面夯实制度建设。二是抓紧对税务各类业务职权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阳光政务目录清单。三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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