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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发布时间:2024-12-04 15:02: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安全利用,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了《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具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体现。

二是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践行新时代治水思路和确保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

三是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完善我国绿色税收体系的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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