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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0 16:40:55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中府〔2021〕87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中府〔2021〕88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22〕115号的规定和《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通知》中府〔2022〕133结合《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粤医保便函〔2022〕1205号)和中山市统计局网站相关数据,现公布2023医保年度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费率和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附件:   1.2023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费率

2.2023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2023医保年度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中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2128    

 


附件1

 

2023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费率

 

 
附件2

 

2023医保年度中山市职工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附件3

2023医保年度中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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