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对2017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含已宣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佛山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8日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的规定,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对2017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不含已宣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佛山市国家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佛山市国家税务局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广东省佛山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