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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暂停办理部分社会保险费业务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2年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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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伤、失业保险浮动费率政策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定于2022年4月30日17∶00至2022年5月5日9∶00期间进行系统参数配置,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粤省事和自助办税终端等各类电子办费渠道暂停办理以下业务:

一、我市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费申报、增员、减员业务;

二、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登记、停保、调整缴费基数、申报和险种变更业务。

期间,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其他社会保险费业务不受影响。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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