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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转发关于2022年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
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
穗税函 〔2022 〕 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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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第二批措施的通知》(粤税函〔2022〕71号)转发给你们,市税务局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全面统筹

“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 (以下简称“春风行动”)第二批25条举措涵盖了诉求响应、智慧办理、分类服务、执法监管、税收共治五个方面。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将“春风行动”与征管改革、 “放管服”改革、落实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工作、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重要工作相统筹,确保全员参与,全年持续推进。

二、确保工作质量

各单位各部门要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在保障任务质量的前提下,统筹税务总局两批共105条措施、省税务局“10项智税先锋成果”、市税务局“智税春风十二条”,细化实施步骤,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安排对表推进,确保实现税务总局“智慧税务助发展·惠企利民稳增长”行动目标,让税收生态更和谐,让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真正感受到税务春风之暖,让广州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工作再创佳绩。

三、形成宣传合力

各单位各部门推动落实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市税务局各项“春风行动”措施的同时,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为“春风行动”宣传提供素材。充分发动“百名税收宣传员”“百名税收资政员”“百名讲师团”等多方力量,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税务云课堂”等多种渠道,形成宣传合力,把握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等关键时点,丰富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广泛宣传税务部门以“春风行动”推行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办好惠民实事的系列创新举措。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2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第二批)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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