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辖区各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深化“银税互动”服务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粤税发〔2020〕37号)要求,现就深化“银税互动”服务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协作,主动做好企业融资需求服务工作
辖内各银行机构主动联系当地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揭阳产业转移工业园税务局(下称县级税务局),辖区各银行机构和县级税务局,应下沉做好属地中小微企业服务对接和需求调查,特别是确保覆盖到交通运输、文化旅游、餐饮住宿、批发零售、建筑安装、加工制造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行业以及自身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的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各地银行机构与各县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协作联合开展融资需求调查,并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名单,于2020年3月31日前分别报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揭阳监管分局(下称揭阳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
各县级税务局和各银行机构要充分发挥“银税互动”普惠性信贷产品纯线上办理的服务优势,联合推进帮扶措施的落实,帮助上述企业解决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的资金流动性困难,并将落实情况形成报告于每月31日前分别报送市税务局、揭阳银保监分局至疫期结束,首次报送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二、利用信息化加强信息共享,创新丰富信贷产品种类
下一步要应用税务和银行之间“省对省”数据直连,规范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为中小微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融资提供良好的税费信用信息支撑。鼓励辖区各银行机构应用缴纳税费数据,提高信贷的响应、审批、发放效率,创新丰富“银税互动”中小微企业及个人信贷产品和运行理念模式,提高中长期“银税互动”信用贷款产品比例,更好的匹配和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三、落实扩面降本重点,鼓励银行机构优化金融方案
各银行机构要切实聚焦中小微企业,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企业申报和缴纳税费可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优化“银税互动”中小微企业授信的审批和风控模式,研究在网上信贷审批流程中设置中小微企业税费信用信息“容缺机制”,稳妥提高信贷审批通过率,逐步扩大首次获得“银税互动”贷款的中小微企业信贷发放范围。各银行机构根据资金成本情况适时降低融资利率,形成“银税互动”普惠型贷款利率方案,于2020年3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揭阳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努力实现“银税互动”普惠型贷款助力中小企业打赢战“疫”。
继续扩大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纳税信用M级企业扩面将分为两个阶段扩围。
第一阶段(2020年3月20日-4月30日):由市税务局和揭阳银保监分局在纳税信用M级企业中,选取上年度纳税入库10万元以上的部分企业在市一级相关银行机构试点通过广东电子税务局系统授信贷款申请。
第二阶段(2020年5月1日-5月31日):在全市各银行机构全面开通纳税信用M级企业在广东电子税务局系统授信贷款申请。
四、加大“银税互动”宣传推广
各级税务机关、揭阳银保监分局、各银行机构要将深化“银税互动”服务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向广大纳税人宣传推广,通过办税服务厅、银行营业网点、网站、APP、信息、微信公众号等,引导复工复产企业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行选择信贷产品或直接登录相关银行网站(APP)办理。加强银税工作协同,强化银行机构和税务机关、银保监部门之间的情况互通和工作联动,形成合力。
五、实施金融服务监督,提升普惠政策效果
市税务局将会同揭阳银保监分局对“银税互动”的合作银行机构实施适时督导,确保“银税互动”服务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严禁“银税互动”信贷服务直接或变相收取任何费用,严禁“银税互动”信贷服务存在非风险控制类限制条件,严禁“银税互动”信贷服务涉及不当金融营销宣传,对于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切实提升“银税互动”信贷资金向一线中小微企业投放的效果,支持好实体经济。
各县级税务局、银保监部门和各银行机构要积极行动,在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方面主动作为,为打赢疫情的阻击战贡献应有力量。工作落实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揭阳银保监分局(普惠金融科)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揭阳市税务局 蔡延辉,0663-8292083;
揭阳银保监分局 陈冬亮,0663-8293872。
国家税务总局揭阳市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揭阳监管分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