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雄市晶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91440282MA4UKXX19R)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按你公司注册地址无法找到你公司,亦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络,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将文书送达你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韶税稽通〔2022〕年第100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韶税稽通〔2022〕年第1006号)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