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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韶关市2024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
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15:03:21来源: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现认定韶关市广东北江中学校友会等四家单位通过复审,从2024年度至2028年度继续享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

附件:韶关市2024年度通过复审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韶关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4年12月13日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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