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本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正式实施,为确保资源税法顺利贯彻实施,市税务部门持续加大宣传解读政策力度,深入企业开展“点对点”辅导,帮助纳税人尽快熟知并掌握各项政策。
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销售矿产品、熔剂用石灰岩、砂、石等材料的企业,在武江区龙归镇有两个石场,负责材料的开采和加工。8月以来,武江区税务局“青年助企团”多次走进该企业,为企业负责人、财务人员讲解资源税法的新旧政策变化点、申报纳税需注意的事项和优惠政策适用范围,帮助企业应享尽享优惠政策,确保企业懂政策、会申报。
“原来不论加工与否都是统一执行6%的税率,资源税法实施后,对石灰岩税目明确了原矿6%、选矿4%两个税率,有利于我们更加精细化地优化生产,确定最优产品比例,提高效益。”市龙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张祖明说。
接下来,市税务部门将继续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充分发挥资源税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用,引导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