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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关于2018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01 15:2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8年,韶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中发〔2015〕3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通知》(税总发〔2016〕169号)等文件精神,落实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紧紧围绕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夯实法治根基,加大法治创新力度,强化税收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取得明显成效。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税务法治建设。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加强党对税务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新税务机构成立后,在党委领导下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面推进税务法治建设实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例会制度,每季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统筹推进依法治税重点任务。全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自觉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办,实现依法治税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费工作职能

(一)稳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税务机构改革,市县乡级新税务机构顺利挂牌,统一对外开展税收执法和管理服务。坚持“机构改革、服务先行”,推进征管力量深度整合、征管流程全面梳理,税务稽查力量系统对接和涉税费数据全面融合,使纳税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二)积极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执法服务、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2018年组织税费收入282.89亿元。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减税降负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让市场主体迸发出更大的发展活力。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落实鼓励高新科技、改善民生、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减免税共计17.33亿元。稳步推进环保税改革,持续深化资源税改革,重点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落实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和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切实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在简政放权上做“减法”。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外公布《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组织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标准化梳理,梳理990项权责事项、325项公共服务事项,合计1,315项政务服务事项。简化税务注销程序,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精简涉税资料,实行涉税(费)资料清单管理,清单之外资料不得要求纳税人报送;对已实名认证纳税人报送电子资料的,不再要求纳税人报送纸质资料,降低纳税成本。二是在后续管理上做“加法”。统一税收征管方式,建立分类分级管理税收组织体系,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规范实施税务检查,严格执行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避免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三是在优化服务上做“乘法”。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新办企业“套餐式”服务、“全程网上办”、“一厅通办”等便民举措,让纳税人享受高效、便捷、智能的办税服务。强化办税服务厅管理,通过优化窗口及人员配置,全面压缩办税时间。创新办税服务举措,推出社保费委托代扣协议微信签约系统,在全省率先实现“一分钟”缴纳社保费;推出“有事请@我”服务品牌、“E路邮税”便民办税新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最大程度让纳税人 “少跑路、不跑路”。

(四)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深化“银税互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一是纳税评价助诚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8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为企业增添信用资产,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银税互动助发展。推出“云税贷”“中银税款通宝”“税贷通”等服务项目,2018年纳税人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贷款13.4亿元,惠及600多户纳税人。三是守信激励树形象。主动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诚信“红黑榜”发布工作,为诚信企业开辟纳税申报、发票领购等涉税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四是失信惩戒促提升。对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及时降低其信用级别,主动推送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2018年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案件5件。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为纳税人重塑诚信形象,不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费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按照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有序开展机构改革涉及的税费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税费规范性文件82份,顺利实现市县两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当天公布文件清理结果,确保改革前后机构合法性、执法合法性和执法规范统一性的无缝对接和平稳过渡。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从源头上防止侵害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工作规则》,明确要求研究决定重大工作事项,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论证评估,涉及相关部门的应充分协商,涉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应广泛听取意见,涉及纳税人、缴费人重大权益和公众利益的应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采取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加强重大决策执行跟踪与反馈,多渠道了解纳税人、缴费人、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予以完善。制定《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明确党委议事决策应当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应当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科学谋划,制定“三项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内部运作机制和业务流程,把“三项制度”嵌入到具体税收执法事项中。上线运行韶关市税务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执法信息,着力打造“阳光税务”;依托金税三期电子文档管理系统,运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模块,把税收执法文书作为全过程记录的基本形式,运用执法记录仪等装备对容易引发争议的执法事项进行音像记录,提高税费征管规范化水平,着力打造“规范税务”;创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机制,发挥专业团队优势,搭建平台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确保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公平公正执法,着力打造“法治税务”。

(二)首创法治税务合议制度。一是树理念引领,坚持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依法、协同、稳妥原则,致力打造“制度+人才+科技”的“法治型”税务机关;二是立制度护航,制定推行《韶关市税务系统法治税务合议制度(试行)》,遵循事项研判—发起合议—确定合议级别—专业团队合议—结果反馈—效果评估的“全闭环”流程,确保合议规范、高效、便捷;三是建团队保障,打造了一支由系统内部业务骨干、公职律师及取得税务师会计师资格人员、企业专业人士、法律界专业人士、知名税法专家教授等组成的五级法治税务合议专业团队;建立内聘法律顾问值班制、集中学习研讨制、定期专业化培训制等运行机制,为法治税务提供智力保障;四是“搭”平台支撑,搭建“法治税务合议平台”,确保“全程监控、信息留痕”,平台自动生成合议档案,在知识库模块进行发布,为系统内部处理问题提供参考,借助科技手段和法治力量,实现合议制规范高效运行。

(三)规范税收执法。一是落实税务总局制定的纳税服务、税收征管、出口退(免)税管理、政府采购、巡视、税务稽查、督察审计等工作规范,全面规范税收执法和内部管理行为。二是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落实首违不罚、一事不二罚等规定,统一裁量基准,促进税收执法公平,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三是严格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对达到重审标准的税务案件实施集体审理,严格把握程序的合法性、证据的有效性、依据的适用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有效加强对重大税务稽查案件的事中监督。四是严格落实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制度。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统筹制定2018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明确随机抽查项目、抽查比例、数量和频次等,进一步强化税务稽查执法监督,打造公开、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五是强化多方协作,提升执法效能。深化税、警、银、海关四方合作,逐步建立健全合作机制,全面提升协作合力。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两权”监督,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大税收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和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持续保持“打虚打骗”高压态势,维护良好税收秩序。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强化党内监督。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责任。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与全面从严治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强化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扎实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进一步筑牢廉政意识。三是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按要求做好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推广上线工作,围绕业务领域的风险事项、风险环节全面排查风险点,按要求开展内控自我评估,进一步筑牢内部控制防线,织密风险防范网络。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人大、政协问政, 2018年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4份,得到人大代表的认同和政协委员的满意答复。切实做好纳税人税收法律政策咨询,自觉接受纳税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税收执法回访制度,畅通监督渠道,纳税人可通过实体办税服务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局长信箱、12345政府热线、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对涉税(费)事项进行投诉举报,依法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对纳税人进行满意度评价采集、意见采集,及时了解纳税人满意水平、关注焦点和需求建议;扎实做好数字人事外部评价纳税满意度调查工作,2018年调查评价得分87.14分,位列全省第三名。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有效化解涉税费矛盾纠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升复议工作质效。在办案过程中加大对复议被申请人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注重实质化解争议,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执法环境,提高税法遵从度。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成立专门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应诉工作机制,落实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依法履行法院生效裁判。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办理行政应诉案件5件。

(二)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多举措畅通信访渠道,严格执行领导接访日制度,坚持各级领导与群众面对面对话,亲自做好理顺情绪、协调化解工作;公开网络咨询渠道和热线电话,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2018年,韶关市税务局在违纪类、申述类、工作效能类等问题均实现“零”上访,没有任何重大来信来访,没有出现越级上访、进京上访、集体上访等重大信访件。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拓宽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在网页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分设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子栏目,方便纳税人查阅。做好新税务机构职能、领导简介等重点事项信息公开。二是认真做好决策公开。在网页首页开设“我要参与”栏目,直接链接到省税务局网站,公开重大决策的意见征集信息。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邀请相关方参会,积极邀请纳税人参加座谈会,共同探讨纳税人密切关注的税收事项。三是做好管理服务公开。认真做好政务服务工作,在网页首页开设“我要办税、我要查询、我要学习、我要咨询、我要参与”等栏目,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税,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四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网站开辟重点推荐栏目,对个人所得税改革、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深化增值税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系列减税政策、社保专区、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等相关事项进行重点宣传。五是积极回应纳税人关切。在网页首页开设局长信箱,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提意见建议的渠道。六是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在网页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按照规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在日常学法制度基础上,建立专题学法、会前学法等学法制度,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带动全体干部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税收法治建设。

(二)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把法律知识、依法治税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积极组织全系统税务人员参加韶关市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和国家公职人员宪法专题考试,参考人员合格率100%,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学法用法效果。组织开展宪法专题辅导讲座、“税收执法中的法治思维”专题讲座,提升全市税务干部法治意识,在全市税务系统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三)创新税收普法形式。认真贯彻“七五”普法规划,创新形式扎实开展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在全市首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中获优秀成绩。一是打造全市青少年学生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矩阵。构建覆盖小学、中学、大学及职业技术院校的青少年普法全链条,形成丰富多彩的“税法进校园”活动模板。二是打造丹霞山环保税宣传示范基地。在丹霞山成立全省首个环境保护税法暨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组建环保税法宣讲团队,开展了“环保地图”回收等普法互动活动。三是打造“双创”税法宣传示范基地。在全省首创“创业园+税务”的方式,与韶关市创亿谷有限公司建立常态化的税法宣传互动机制,向创业人员进行精准宣传税收政策。四是打造税收主题小镇。在韶关市智汇小镇打造全省首座税收主题小镇,把普法宣传送到创业园区“家门口”,让韶关创业者“赢在起跑线上”,在全省税务系统唯一荣获广东省“谁执法谁普法”十大创新创先项目。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上线数字人事信息系统,开启“数字管人”新局面。组织参加2018年全国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举办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及多次模拟考试,考学结合,有效提升税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

(二)强化法治工作团队建设。一是健全法制机构,厘清法制机构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加强法制机构力量配备,市税务局法制部门配备3名公职律师,推动各县(市、区)税务局法律专业人员归位。二是推动建立基层税收法制员制度,在全市各县(市、区)税务局选取部分具有法律专业学历,或长期从事税收执法工作、熟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人员兼任基层法制员,充分发挥税收法制员事前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作用。三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市税务系统共7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取得省司法厅核准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税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四是加大对法律专业人员的使用、锻炼及培养力度,积极选派能力素质较强的公职律师后备人才参加省税务局轮训、集中办公等,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及办案能力。五是打造高素质的法治税务合议专业团队,吸收企业专业人士、外部法律界专业人士、社会知名专家教授等第三方人士的专业力量,发挥其在解决热点、难点、疑点问题的能力作用,保障税收执法公平公正。

2018年,韶关税务系统秉持“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持续深入推进税务法治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存在个别单位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使命感不强、主动性不够;县级法制力量薄弱、不均衡;少数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足等问题。

2019年,韶关税务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打出更有力的全面依法行政“组合拳”,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展现新税务机构新担当新作为新形象,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不折不扣落实国家各项减税减负政策措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创新,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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