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等文件精神,深刻认识税务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坚持与完善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聚焦减税降费和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围绕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全面履行部门职能,以法治促发展、以法治保稳定、以法治惠民生,推动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用“十一个坚持”要求指导税收法治工作,将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委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落实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定期研究部署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健全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共治、上下联动贯通、合力齐促法治工作格局。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工作报告和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税收法治建设格局。
三、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落实“四力”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出台韶关税务“三个三”工作举措,加大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落实延长纳税申报期限,依法核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率先推出发票免费配送服务。定期向党委政府汇报政策落实情况,报送企业复工复产分析报告44篇,其中37篇获得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
(二)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坚持“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原则,正确处理组织收入与执法服务、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为韶关地方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稳步推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完成全市税务系统67个执法主体权力和责任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工作,并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作用。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探索推动税收征管方式转变,选取8个重点行业开展精准服务和规范管理试点,编写20份行业管理指引,构建更加科学高效的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体系。二是落实“简政便民”要求。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精减纳税人办税资料,推出“主附税费合并申报”,减少户均申报次数,压缩发票申领时间,提高出口退税办理效率,进一步简化注销流程,办税厅平均办税时间从28.2分钟下降至9.1分钟,位列全省第二。三是打造全省首个5G办税微厅。借力银行网点分布广泛的优势,在工商银行武江支行网点试点打造5G办税微厅,引进V-TAX远程办税设备,实现17项银行业务在税银互融一体机可办。
(五)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纳税信用管理,扎实做好2019年度信用评价工作,全市纳税信用良好企业占比居全省前列,营造诚实守信良好社会氛围。发挥纳税信用信息普惠效能,2020年通过“银税互动”平台向全市1,208户中小微、民营企业授信达17.11亿元。持续推广“社保e贷”普惠金融服务项目,为162户小微企业提供贷款4,275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四、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广东省税务系统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实施办法》及工作规范,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在制定税费规范性文件时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综合影响,从源头上防止侵害税务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推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
五、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工作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及内部决策均由党委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讨论决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了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
(二)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统筹使用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机关合同和行政诉讼等事项作出决策前开展法律论证,进一步保障重大决策合法性,有效规避风险。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稳步推进“两法衔接”。按照韶关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要求,不断完善“两法衔接”平台,推动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落实案件移送制度,2020年共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案件46宗。
(二)完善税务执法程序。一是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落实《广东省税务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基准,落实首违不罚、一事不二罚等规定,切实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通过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发布执法信息和公示信息,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进一步细化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是规范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对达到重审标准的税务案件实施集体审理,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强化内部权力制约。
(三)创新税收执法方式。一是深化法治税务合议制度运用。持续完善法治税务合议制度,通过合议制度有效解决9个疑难争议问题,行政复议诉讼案件数量同比下降63.33%。二是严格落实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制度。统筹制定2020年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从涉嫌虚开发票金额达1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企业进行立案检查。
(四)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积极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和查处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良好税收秩序。积极开展建筑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开展打击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专项工作,维护市场公平,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持续深化税警银海四方合作,依托各部门职能优势共同开展专项整治和打击虚开骗税工作,不断拓宽案源渠道,提高案件侦办效能。
(五)宽严相济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一方面,以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为抓手,严格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开展税收执法责任追责;另一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税收执法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执法过错的情节、原因、危害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适时适用容错纠错,营造锐意改革、勇于负责、善于作为良好氛围。
七、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加大督察审计力度。围绕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税务执法高风险领域及行政管理重点领域等开展督察审计,2020年共完成督察审计项目11个,有效防范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风险。二是筑牢内部控制防线。推进“智慧监督”落地,逐步健全内控内生化制度建设,将日常管理与内控制度、内控制度与信息化平台深度融合,形成了事前事中风险控制,事后风险监督的信息化内控制度体系。三是发挥巡察利剑作用。统筹开展巡察“回头看”、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切实查漏纠偏、追责问责、强化震慑,促进履责担当。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积极回应人大、政协问政,切实改进工作,2020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来信11份,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得到政协委员和主办单位的认可。畅通局长信箱,2020年共处理局长信箱来信39宗,均已全部办结。承接处理12345政府服务热线系统、12366热线系统、“两微一网”、粤商通等诉求工单2,582件,依时办结率100%。进一步加强涉税负面舆情管理工作,依托第三方技术24小时监测涉税舆情,全年没有发生重大涉税舆情。
(三)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一是突出严管善待并重。一方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纪依法开展执纪问责工作,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另一方面,积极落实“三个区分”,在重点难点工作推进中,加大容错纠错机制推行力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列入党委议事日程,与全面从严治党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抓好日常廉政教育,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创新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
八、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提升复议应诉工作质效,2020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4件,有效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全年已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各应诉单位负责人均出庭应诉,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二)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明确信访工作职责,规范工作程序,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20年共处理来信来访55宗,未发生到省进京、严重集体信访和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情况。
九、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拓宽政务公开广度和深度。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加大与新闻媒体合作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十、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增强税务人员法治理念。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领导干部学法工作规定》,制定会前学法计划,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全年市局党委领导班子通过党委会议、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累计学法15次,将各级领导班子学法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综合督查。把法律知识、依法行政工作要求作为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增强税务干部自觉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运用法律的意识。举办《民法典》普法专题培训讲座,开展党委书记讲法治课活动,进一步增强税务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一是加大与主流媒体合作力度,普法阵地进一步拓展。充分利用媒体影响力不断加大税收普法力度。2020年在市级以上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媒体刊播报道420篇次。二是精准定位宣辅需求,普法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开展送“税课”进政府活动2次,进一步推动“共治善治”的税收治理新格局。分行业分类别开展线上问需问计系列活动54场次,精准宣传税费政策和服务举措。三是积极打造宣传精品项目,普法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开展“国家安全日”“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精心策划“云游税月”系列线上税收普法活动,打出线上普法组合拳。该项目普法辐射度覆盖了全市9.8万户纳税人,参与人次超过200万,在韶关市第四届机关工作创新创优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十一、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实现执法资格考试100%通过。市、县两级联动,全面部署2020年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按计划组织模拟考试和脱产培训,不断强化备考工作,在2020年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中,我市税务系统取得100%通过率的优异成绩。
(二)建强法治工作队伍。落实税收法制员制度,选取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兼任基层法制员,不断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做好公职律师证书申领工作,我市税务系统共1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符合条件的专业人才取得省司法厅核准颁发的公职律师证书。
2020 年,韶关市税务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着力加强党的领导,持续推进法治创新,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扎实落实税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同时,也存在系统内法律人才紧缺,部分执法人员依法办事、依程序办事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
2021年,韶关市税务系统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持续筑牢法治基础、强化精确执法、建强法治队伍、厚植法治文化,不断推进税务法治建设,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