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韶关市税务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公 告
发布时间:2021-12-14 16:54:0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尊敬的缴费人:

2021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期即将结束,今年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年/人。为确保您和家人的医疗待遇正常享受,“粤省事”、“粤税通”、“粤医保”微信小程序为您提供了缴费查询及缴费业务办理,请于12月20日前确保成功缴费;已签约扣费失败的,请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及扣费账户到户籍所在地公共服务中心核对信息,确保有效扣费。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15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