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辅助工具采购项目
项目信息:根据工作需要,采购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辅助工具,用于项目管理、数据导入、数据分析、清算审核、导出报告、后续管理等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管理工作。
预算金额:45万元(人民币)
二、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地 址: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53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751-8178182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磋商。供应商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技术实力及相关资质,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符合和满足本项目其他要求和资质条件。
(二)供应商不存在失信记录
失信记录是指,截止到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存在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相关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意欲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与联系人联系,免费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提交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备案;不接受未登记备案供应商的参与磋商。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53号,联系人:许先生,联系电话:0751-8178182
六、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8月21日上午9:00
磋商地址:韶关市税务局一楼展厅会议室
请已报名成功的单位由授权委托人携带响应文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会。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期限:自简易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报名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