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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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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发布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06 09:0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土地增值税管理,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联合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2025年1月4日。各单位、社会公众如对制定上述文件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时间截止之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映意见:

1.通过电话反映,提出不同意见的,请说明理由,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751-8178182(市税务局);0751-8892601(市住建局)。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53号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财产和行为税科(邮政编码512026)或韶关市武江区芙蓉东路5号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建筑业市场管理科(邮政编码512026),并在信封上注明“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公告征求意见”。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

      3.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发布韶关市2021年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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