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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6号)第十二条规定,现对2024年全市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评定为四类的1户外贸企业名单进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