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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2023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14:38:59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韶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税务部门的工作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助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升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公开,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围绕中心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紧贴实事热点、民生关注,推出“绿游税月”税收文化活动,以“文旅融合”的方式让税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缴费举措直达市场主体,上线户外版《民声热线》栏目,现场回答观众、网友问题、解读政策,累计观看人数191万人次,点赞数超11万次。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提升一系列延续优化完善的税费政策解读质效,全年累计在新媒体账号发布税费资讯383条,发挥调查研究、12366、“有事请@我”等诉求反馈机制,挖掘受众需求,区分使用场景和税种业务,设置公众号“社保费缴费指南”“税惠千万家”“操作指引”栏目,实现分众分类传播,新媒体粉丝量超15万,成为当地最受影响力的媒体号之一。

(二)坚持依法依规,做好申请公开答复。依法依规、稳妥细致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从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出发,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程序,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解决群众涉税费诉求。2023年,共依法依规作出答复3份。

(三)坚持标准规范,规范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对外发布信息审批程序,定期检查平台各栏目信息更新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及时、准确。做好政策法规库管理,按要求做好税务规范性文件公开,便于公众查询阅读。

(四)坚持优化提升,深化信息平台应用。充分发挥网站、微信、微博等政务公开主阵地作用,健全内容保障,升级优化功能,实现同源发布、集群发展、矩阵管理,全方位、多层次推送税费政策资讯。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在网站开设“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英文版”专栏,扩大受众范围。

(五)夯实工作基础,不断强化监督保障。深化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实施网站栏目轮班检查机制,定期检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细化指标考核任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加强政务公开技能培训,开展新闻报道、新媒体制作等多个课程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知识技能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3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需强化协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存在差距的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建立“集中策划、分类制作、多元传播、综合分析”的信息公开机制,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的协同配合,实现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与融媒体发布相关联,推动税费优惠政策快、准、实地到达市场主体。二是加强信息公开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基层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各县(市、区)税务局数据。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53号,邮编:512026 ,电话:0751-8177811)。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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