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旗帜鲜明讲政治、顾大局,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提升税费管理水平,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全力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市税务系统获得国家级荣誉5项、省级荣誉8项,累计获得厅级领导批示31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情况
(一)提升站位,持续加强党的建设。一是健全机制,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党委会+中心组学习+双周讲坛+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常态化学习制度,推动理论学习融入日常。以专题学习、宣讲辅导、专题研讨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开展“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讨论,邀请纳税服务体验师和特邀监察员开展线上座谈,推动新部署新要求在韶关税务落实落地。二是压实责任,全面从严治党。编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手册》,明确9大类责任主体228个具体事项,选优配强支部班子,实行部门负责人和党支部书记“一肩挑”,切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制定《一体化综合监督任务清单》,推动各类监督上下联动、贯通融合。三是争先创优,深化党业融合。立项实施“书记项目”,相关做法被评为全国第六届基层党建创新典型案例。参加韶关市第六届机关工作创新创优大赛揽获3个一等奖和2个二等奖,实现6年在该项比赛中蝉联第一。积极参与荣誉创建,获得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国家级“节约型机关”“一星级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工会职工书屋”示范点等5个国家级荣誉及8个省级荣誉。四是税爱相伴,履行税务担当。与1个社区开展结对共建,4个社区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挂点联系,1个乡镇开展乡村振兴帮扶,1个乡镇开展文明实践综合体帮扶,实施结对共建项目1个,为1个社区改造体育休闲公园1处,帮助乐昌庆云镇建立烤烟房30个、开垦茶园210亩,“一对一”帮扶17户脱贫户。局领导带头,组建党员突击队,接续参与疫情防控、“龙舟水”期间防汛救灾志愿服务等共计9748人次,受到武江区委组织部来函感谢。1名党员年内服务时长641小时,在全市党员先锋中排名前10。
(二)聚焦主责,扎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一是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建立“收核部门统筹,各税费种部门主抓,管理部门跟进落实,多税种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风险应对,强化欠税管控,加强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切实扛牢了稳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二是不折不扣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通过短信、征纳互动平台、电子税务局等方式开展“点对点”政策推送和辅导提醒,打造退税审核专业团队,确保服务做到位,政策送到家。“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张红伟在央视《新闻联播》“代表委员议国是”栏目为韶关税务部门点赞发声。退税减税工作获得央视报道5次、央媒报道36篇次,得到地方党政领导肯定性批示4次。三是主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战略。主动围绕地方重点产业、重要经济决策建言献策,组织撰写调研报告63篇,获得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0次。其中向市委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9篇,其中8篇获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分析调研类信息被中办国办采用4篇次。
(三)深化改革,积极构建“精诚共治”新格局。巧借市委“改革攻坚规范治理年”“东风”,把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意见》融入地方党政重点工作“大盘子”,深入开展规范税收征管专项行动。一是协税护税成效突显。由市政府发文成立市协税护税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单位调整为市税务局,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9家增加至45家,印发《韶关市协税护税信息交换工作管理办法》,开通了数据共享信息通道,并纳入了全市绩效考核,形成有效督促机制。组织25个重点成员单位在省政务服务大数据平台韶关分节点开通权限,23家数源单位建立81张线上数据需求共享表单,今年以来共接收数据1000多万条。二是司法与税务协作常态化运转。联合市中院优化企业破产程序,签订《关于司法拍卖不动产涉税问题协作机制备忘录》,在税费负担、税款划扣、信息共享等方面深度协作,截至目前运用协作机制推动工作超过660宗(次)。与市人社局、中院、律协共同签订《韶关市社会保险费纠纷调解工作备忘录》,建立社会保险费纠纷调解工作联动机制,成立调解工作站,实现争议前置化解。三是出口退税审核提速。精简退税流程和办理时间,推广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进一步降低出口企业资金占用成本。
(四)优化服务,着力提升公众信赖程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营商环境税务指标得分从去年全省第13提升至今年第6,在全市所有指标中得分排名第2。一是率先探索“精细服务”改革。通过将服务前移至各大专业市场,外延至社保等相关行政部门,下沉至村(居)委会、金融网点等,在全市部署1600余个“税e站”便民办税服务点,为群众“就近办、自助办、一次办”提供全新体验。以承接省税务局“远程帮办全覆盖”服务攻坚项目为契机,建成市级纳税服务运营中心,集约受理全市业务,全面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在此基础上,10个县区局办税厅均实现了“零窗”新模式。二是发挥首创精神打造多个韶关样板。全省首创“营商环境体验师”项目,探索由税务领域体验扩围至政务体验,推动跨部门联动,对营商环境相关指标开展10场定向体验,收集意见建议49条,打通退税减税降费“最后一公里”。承接省税务局“红利账单”试点工作。设计账单模式在全省推广,并在全省首创“智能外呼”,向全市近1.3万户纳税人精准推送了“红利账单”。承接省税务局“好差评”试点工作,形成办税缴费诉求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三是持续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整合全市办税服务厅对外咨询热线为“0751-8812366”,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简化合并非税收入申报。深化“银税互联”,合作银行已超7家,覆盖面超300个金融网点。制定注销操作指引,统一全市商事主体退出税务尺度。截至11月,全市办税厅平均办税时间、评价率、满意率,电子申报率均排名全省第1;平均等候时间全省排名第2。四是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健全“有事请@我”税企直联机制和“有问题,请找我”工作机制,局领导带头,组建网格化服务群535个,对全市2.3万户有税主体100%全覆盖问需纾困。截至11月,收集解决热点、难点、堵点问题82个。完善税收风险管理制度机制,实行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继续拓展大企业集团纳税信用“智税体检”风险管理,帮助企业进一步健全税务内控体系。
(五)多措并举,不断加强税收征管内外监督。一是完善内部保障机制。对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税务总局新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便民措施及时、准确、高效的进行持续督导。紧盯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政策落实要求,累计开展实地督导61次,电话督导329次。对于各类新旧税收优惠政策、便民措施纳入年度督察审计重点,予以落实。二是构建社会监督良好氛围。聘请人大政协、新闻媒体、行业协会等129名代表为首届特约监督员,着力发挥好特约监督员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及时反映纳税人缴费人的诉求和意见建议,形成内外共同监督、协同推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切实做好咨询服务保障。建立诉求响应机制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制发《纳税人诉求闭环管理机制(试行)》《纳税人诉求联动响应机制(试行)》《纳税人诉求协同会商机制(试行)》等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纳税人诉求管理工作。截至11月,跟踪落实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147单;纳税服务投诉工单8单,均能按期办结,办结率为100%。(六)带好队伍,有效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一是强化分析规划,确保干部选用“科学化”。深入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结合队伍实际,坚持顾今虑远、统筹谋划,通过模型构建、沙盘推演和数据分析,做好干部选拔、职级晋升,选优配强县级局领导班子。二是健全制度体系,推进人才培育“规范化”。制定《优秀青年干部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新录用公务员培养管理办法》,推行“导师制”“轮岗制”“积分制”培养青年干部。1名干部入选全国税务系统领军人才;10名干部选聘为省局级兼职师资;1名干部代表省局参加总局大比武。三是注重岗位实践,落实人才培养“实战化”。坚持“春训+日常训”,积极打造稽查能手、智税竞赛、提级管理土增税清算等项目;强化多税种联动,提升业务水平。近两年全系统“三师”人才新增32人,比2020年增加67%。
二、2023年工作计划
2023年,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在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展现新作为。
(一)坚持系统思维,推动党建作用高站位引领。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找准“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结合点、切入点,继续紧紧围绕韶关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党委的工作部署,紧扣税收中心工作,以深化税费征管改革为重点,在促进党业融合方面下功夫,科学谋划推动税收现代化的具体思路和落实举措,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韶关税务落地生根。
(二)紧扣主责主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继续落准落稳落好各项减免缓退税费支持政策,为企业发展增韧劲、添信心。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结合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在重点行业和涵养税源等方面继续加强税收分析,积极服务地方招商引资。
(三)把握重点任务,推动税收征管改革高效能推进。强化税费一体化管理,探索“规范、高效、统一”的全市征管模式,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和税费服务效能。积极融入“数字政府”建设,推动信息平台建设,建立更加统一规范、共享共治的协税护税大数据资源库,推动税收规范治理的各项数据、成果更广泛应用到政务服务中。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税务服务高水平展现。开展好市级实体化运营中心的试点建设,努力打造标准统一、体验更优的税费服务新格局。加大“税e站”便民办税服务点的宣传推广。做好2023年营商环境迎评工作,做优“营商环境体验师”项目,以体验推动政务服务提升,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加强人才培养,推动干部队伍建设迈进新台阶。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统筹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充分用好重点工作、专项工作等载体,搭建专业能力培养平台,推进青年干部多岗位复合培养。
国家税务总局韶关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