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降低增值税税率

日期:2019-04-2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作者:

1. 我可以采取哪种方式升级税控开票软件?

答:为便利纳税人及时升级税控开票软件,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渠道供纳税人选择。一是在线升级,纳税人只要在互联网连接状态下登录税控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提示升级,只要根据提示即可完成升级操作;二是自行下载升级,纳税人可以在税务机关或者税控服务单位的官方网站上自行下载开票软件升级包;三是点对点辅导升级,如果纳税人属于不具备互联网连接条件的特定纳税人或者在线升级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主动联系税控服务单位享受点对点升级辅导服务。

2. 我在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可以立即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吗?

答: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对调整后税率的启用时点进行了自动控制。4月1日零时前,纳税人只能选择调整前的税率开具发票;4月1日零时后,才可以选择调整后的税率开具发票。

3.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在4月1日后如需补开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在4月1日之后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4.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底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3日,购买方告知,需要将货物退回,此时,我方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请问我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答: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因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如果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销售方可以在购买方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后,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调整前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5. 我是一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在销售适用16%税率货物时,错误选择13%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应当如何处理?

答:您应当及时在税控开票软件中作废发票或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后,重新按照正确税率开具发票。

6. 我是一名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请问我应当如何确保4月1日后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发票?

答:您应当及时联系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服务提供商或平台开发商对电子发票开具系统进行升级完善,确保4月1日起能够按照调整后税率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7.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1-10)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已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应如何操作?(3-9)

答:销售方开具了专用发票,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按如下流程开具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

(1)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9.A公司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6-4)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第一条、第二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购入方纳税人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现行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10.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6-6)

答:该例中纳税人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分别按以下情形处理:

(1)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尚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和抵扣联退回的,由销售方按照相关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并按照税率调整前适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或者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尚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由购买方按规定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根据购买方开具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按照税率调整前适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11.建议在开票软件中增加商品编码或者商品名称对应税率和征收率的非强制提醒,避免纳税人开错发票导致一系列问题

答:为便利纳税人准确开具发票,增值税发票税控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纳税人选择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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