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专题专栏 > 税路通·粤通四海——税收服务“一带一路” > 信息相通 > 广东省税务局
国际在线:以税赋能 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
发布时间:2024-05-22 09:46:40来源:国际在线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具有“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的条件特殊性。因此,衔接和流动是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的必要条件。

税费服务一体协同  市场一体化进程加速

五年来,税务部门积极寻求与港、澳税收规则衔接上的突破,税费服务一体化不断向纵深推进。

面对粤港澳三地税制差异,2021年,广东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协定待遇协作管理工作机制;2022年,广东省税务局、深圳市税务局出台推进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若干措施;2023年,广东省税务局发布《税收支持广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以智能终端跨境互设、涉税服务跨境互融、涉税征信跨境互认为重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服务规则标准互鉴统一,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征管和服务一体化。

2023年,广东省税务局联合广东省政数局推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以下简称“粤智助”)进驻澳门财政局。这批入驻港澳地区的“粤智助”与内地超2.5万台“粤智助”形成双向联动的服务矩阵,为港澳企业和居民提供涵盖人社、医保等领域超过200项民生服务事项,并实现99%以上的税费业务可跨境自助办理。

澳门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在“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上自助跨境办理超过99%的内地税费业务 聂垚鑫 摄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体化,“外联”“内通”需要双管齐下。为此,广东、深圳两地税务部门联合在广州、深圳、珠海、惠州等10个地方启用涉税事项“湾区通办”服务,以智慧柜台为服务载体,将广东及深圳两方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系统、远程办税系统等常用的办税缴费渠道汇聚一体,实现超300项高频税费业务的“湾区通办”。

为将更多税费服务事项覆盖延伸至香港地区,2024年,首个驻港“微税厅”在香港中银大厦导办点启用,纳税人使用智能柜台可在香港远程办理省内10个地方涉税业务,穗港深“三地通办”成为现实。

普华永道中国广州税务及商务咨询合伙人吴昱英表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作为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为深化拓展税收协同共治格局提供了良好机遇。过去五年,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共治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

民生领域融合发展  让梦想之花绽放湾区

五年来,大湾区建设如火如荼,在一系列“税动力”的支持下,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互联互通互惠的活力创新之域正在加速构建。

税惠政策聚才作用突显。落实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在横琴工作的澳门居民、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实行“港人港税”“澳人澳税”……这些政策的推出,为大湾区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创造了良好环境。

粤港澳涉税专业服务深度融合。《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明确提出“集聚发展香港专业服务业”“进一步降低香港专业服务业在内地提供服务的准入门槛”。2023年,广州税务协同市财政、南沙区政府等部门,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推动《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片区、南沙新区执业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全方位推进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南沙便利执业。目前,已有8名港澳涉税专业人士在南沙成功办理执业登记。

一系列便利港澳居民来粤就业创业生活的措施落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高端人才、港澳人士汇聚大湾区。数据显示,如今有超过20万港澳居民在粤工作,累计孵化港澳项目近4800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近5500人。

随着在湾区居住、就业及求学的港澳居民日渐增多,融入内地社会保障体系的需求也日益增长。“湾区社保通”的适时推出,推动了粤港澳社保事业深度融合发展,其成功入选为第一批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典型案例。

科创产业协同发展  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

科技创新是大湾区的重要底色。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背景下,“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是《规划纲要》为大湾区量身而定的重要任务。

五年来,大湾区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科技实力跃上新的台阶。“深圳—香港—广州”区域连续四年位列全球创新指数第二,大湾区九市企业采购研发技术服务金额近五年年均增长达21.1%……强劲的创新动能从中可见一斑。

当前,大湾区以“制造基底+创新基因+数字基础”为支撑,已形成新一代电子信息、智能家电、汽车等超万亿元级产业集群以及300多个各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税收优惠政策是对企业发展最直接的扶持,也是企业扎根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2023年,横琴发布企业实质性运营公告,企业享受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有了更加明确的标准。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内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给企业“留下来”吃下了“定心丸”。数据显示,2022年度横琴落实15%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金额超过14亿元。

《南沙方案》赋予南沙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高新技术重点行业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等税收优惠政策。截至目前,已有超30户企业享受南沙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广东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税务部门将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实际及发展特色,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向纵深推进。(文 岳瑞轩)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